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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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污染 | 2022/07/29 | 高雄市 | NT$3,000 | 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上開地點稽查時,發現貴工程行於該時段進行營建工程吊掛作業,惟貴工程行未領有核准於該時段施工之許可文件,已違反旨揭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12時至14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情事。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22-111-070200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之規定裁罰 | 高雄市仁武區大春街二四八號 |
噪音污染 | 2019/04/17 | 高雄市 | NT$3,000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上開地點稽查,稽查當時貴工程行正使用水泥壓送車等動力機械進行灌漿作業,違反旨述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 22-108-040003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及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裁處。 | 高雄市鳳山區建國路二段三○巷四七號一樓 |
噪音污染 | 2019/04/09 | 高雄市 | NT$3,000 | 因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上開地點稽查,稽查當時貴工程行正使用水泥壓送車等動力機械進行作業,因現場施工時間已逾本府工務局同意夜間施工核准文件之許可時段和施工日期,違反旨述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 22-108-040001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及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裁處。 | 高雄市鳳山區建國路二段三○巷四七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