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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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惠君 | 董事 | 17.78%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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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肉品類等41項 | 國防部 | 108/12/27 | 否 | |
108年伙食炊爨人力委外案乙項 |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 108/01/14 | 否 | |
伙食炊爨勞務 |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 107/12/28 | 118000.0 | 是 |
伙食炊爨勞務案 |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 107/12/21 | 否 | |
108年伙食炊爨及餐廳環境清潔維護勞務委外 |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 107/12/21 | 否 | |
伙食炊爨勞務 |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 106/11/15 | 1416000.0 | 是 |
107年地勤餐廳伙食人力委託辦理案 |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 106/09/06 | 否 | |
伙食炊爨勞務 |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 105/12/02 | 1950000.0 | 是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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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 | 2023/02/21 | 高雄市 | NT$5,000 | 貴公司違反環境保護法律(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本府111年8月8日高市府環綜字第11137975402號函通知貴公司應於111年8月30日至大東文化藝術中心演講廳參加環境講習,惟貴公司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府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 50-112-020002 |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之規定,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燕巢區安招路一○五八巷五九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0/07/21 | 高雄市 | NT$6,000 |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3月23日所示,發現貴公司廢食用油(D-1705)108年6月至109年1月、廚餘(R-0106)108年6月至108年8月,產出量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之10%以上,惟未辦理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7004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燕巢區安招路一○五八巷五九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0/07/21 | 高雄市 | NT$6,000 |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3月23日所示,發現貴公司廢食用油(D-1705)108年6月至109年1月、廚餘(R-0106) 108年6月至109年1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貯存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9-07004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燕巢區安招路一○五八巷五九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0/07/21 | 高雄市 | NT$6,000 |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4月17日所示,發現貴公司廢食用油(D-1705)107年6月、107年8月至107年11月、108年1月、廚餘(R-0106) 107年7月至108年1月,產出量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之10%以上,惟未辦理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7004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燕巢區安招路一○五八巷五九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0/07/21 | 高雄市 | NT$6,000 |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4月17日所示,發現貴公司廢食用油(D-1705)107年7月至108年1月、廚餘(R-0106) 107年7月至108年1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貯存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9-07004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燕巢區安招路一○五八巷五九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0/03/12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8年10月14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8年1月至5月廢食用油(D-1705)、107年12月至108年1月至108年3月至5月廚餘(R-0106),產出量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出量百分之十以上,惟未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3004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燕巢區安招路一○五八巷五九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0/03/12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8年10月14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8年1月至5月廢食用油(D-1705)、107年12月至108年5月廚餘(R-0106),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9-03004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燕巢區安招路一○五八巷五九號一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9/07/08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7年12月26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7月及10月廢食用油(D-1705)未申報產出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8-07004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燕巢區安招路一○五八巷五九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