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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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進耘 | 董事 | 10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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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5/03/11 | 臺中市 | NT$150,000 | 本局於113年7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有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事項如下:(一)原排放管道外,另銜接兩支排放管道將廢氣引流至堆置廠房內,稽查時查獲藉由屋頂設置六座大型排風扇排放大量黑煙至大氣中,經貴公司表示其污染源發生之原因為「燃料(木屑)進料速度過快導致不完全燃燒,且後端防制設備無法有效收集與處理導致」。(二)防制設備(水洗塔下方水洗台)多處破損致廢氣直接逸散於大氣中。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14-03002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行為時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新社區大南里中和街二段一四三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25/03/11 | 臺中市 | NT$120,000 | 本局於113年7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獲製程使用燃料(木屑),且未依規定申請燃料使用證,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 | 20-114-03002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4條第1款暨行為時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新社區大南里中和街二段一四三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9/11/08 | 臺中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08年7月22日9時45分派員前往稽查,並會同該公司人員於周界外採氣進行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49,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8-11001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北屯區松強里松竹路二段三五○號七樓之二 |
一般廢棄物 | 2019/11/07 | 臺中市 | NT$1,200 | 本局稽查時,查獲該公司廠區出入口因未採取有效防範措施致菇包木屑掉落污染周界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8-11007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臺中市北屯區松強里松竹路二段三五○號七樓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