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空污 |
2019/11/05 |
嘉義縣 |
NT$100,000 |
貴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放管道編號P001,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8月14日委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代檢測機構執行稽查檢測,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排放濃度值為142mg/Nm3,未符合排放標準〈100mg/Nm3〉。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20-108-10001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新港鄉菜公村咬仔竹六六號 |
水污染 |
2019/09/27 |
嘉義縣 |
NT$99,000 |
貴公司從事造紙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送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生化需氧量:40.8mg/L,限值3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8-09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新港鄉菜公村咬仔竹六六號 |
水污染 |
2018/11/05 |
嘉義縣 |
NT$60,000 |
貴公司位於本縣新港鄉之造紙廠,從事造紙生產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督察採樣送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化學需氧量:140 mg/L,限值100 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7-10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新港鄉菜公村咬仔竹六六號 |
水污染 |
2018/08/03 |
嘉義縣 |
NT$27,500 |
貴公司位於本縣新港鄉之工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督察發現廢水處理設施未取得主管機關同意,將廢水與雨水合流收集後排放。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 |
30-107-07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新港鄉菜公村咬仔竹六六號 |
水污染 |
2018/05/23 |
嘉義縣 |
NT$1,764,000 |
貴公司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水未經收集處理,逕行由放流口排放至廠外排水溝渠,經採樣送驗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2,400mg/L(限值30mg/L);生化需氧量106mg/L(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1,370mg/L(限值100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7-05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新港鄉菜公村咬仔竹六六號 |
水污染 |
2017/11/27 |
嘉義縣 |
NT$1,974,000 |
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因廠內製程機具水泵故障,導致廢水疏漏溢流至廠內溝渠,並經由放流口排放至廠外排水溝渠,經採樣送驗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2400 mg/L(限值30 mg/L);生化需氧量106 mg/L(限值30 mg/L);化學需氧量1370 mg/L(限值100 mg/L);且貴公司未依規定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06-110004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新港鄉菜公村咬仔竹六六號 |
水污染 |
2017/06/14 |
嘉義縣 |
NT$2,604,000 |
貴公司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廢水未經廢水處理設施處理,而逕行由放流口排放至廠外排水溝渠,且經採樣送驗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2,400mg/L(限值30mg/L);生化需氧量106mg/L(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1,370mg/L(限值100mg/L)。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6-060003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新港鄉菜公村咬仔竹六六號 |
水污染 |
2017/06/08 |
嘉義縣 |
NT$10,000 |
貴公司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督察結果,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按次記錄廢水處理設施使用之藥品量。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1項 |
30-106-06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新港鄉菜公村咬仔竹六六號 |
水污染 |
2015/01/13 |
嘉義縣 |
NT$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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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3-12001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新港鄉菜公村咬仔竹六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