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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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01/08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8年9月5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8年8月8日清運「台灣岡崎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廢陶瓷(R-0403),網路申報聯單(聯單編號:E540608510800004號)登載之清運機具(車號:Z3-793)屬未裝置GPS之車輛,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二、五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09-01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鼓山區民強街二五七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7/11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8年2月13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8年1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8-07001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鼓山區民強街二五七號 |
移動污染 | 2012/09/14 | 高雄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1-0900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鼓山區民強街二五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