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處分使用權資產
(因租賃合約即將屆滿,為了營運更有效益,決議搬遷至新廠房,
故提前終止租賃合約)
- 發言日期: 20240628
- 符合條款: 17
- 事實發生日: 20240628
- 市場類型: 興櫃公司
-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苗栗縣苗栗市福安里中華路889號建築物使用權資產
2.事實發生日:113/6/28~113/6/2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 約2,720坪
每月月租金:約為新台幣1,420~1,455仟元(未稅)
建築物使用權資產:約為新台幣5,709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因租賃合約即將屆滿,為了營運更有效益,
經內部評估決議搬遷至苗栗縣苗栗市文聖段692、693地號之廠房乙棟
(苗栗縣苗栗市國華路600巷8號),本公司向關係人提前終止租賃合約。
(2)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昱成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無
前次移轉日期:108/11/1~113/10/31
前次移轉金額:每月租金約為新台幣1,420~1,455仟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使用權資產:
取得日期:112/03/09
取得使用權資產總額:約為新台幣26,500仟元
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母公司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82仟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付款條件:依合約內容議定。
2.限制條款或重要約定:原向信邦租賃建築物期間112/4/1~113/10/31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 本次價格之決定方式:依合約內容議定。
2. 決策單位決策單位: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5條第2項規定,
得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先行決行,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租賃合約即將屆滿,為了營運更有效益,經內部評估決議搬遷至
苗栗縣苗栗市文聖段692、693地號之廠房乙棟(苗栗縣苗栗市國華路600巷8號),
本公司向關係人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提前終止坐落於苗栗市中華路889號之租賃合約。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5條第2項規定,
得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5條第2項規定,
得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
|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金額已達公開發行公司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規定
- 發言日期: 20240528
- 符合條款: 19
- 事實發生日: 20240528
- 市場類型: 興櫃公司
-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28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太康精密(中山)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47,567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30,168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80,645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10,813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配合營運及業務拓展之短期資金需求,子公司向銀行申請展延授信額度
原額度USD4,000仟元將於6月30日前屆滿,本次續約額度降為USD2,500仟元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17,53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722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與銀行借款合約期限
(2)日期:
依與銀行借款合約期限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68,917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10,81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57.14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40.2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之子公司太康精密(中山)有限公司
為配合營運及業務拓展之短期資金需要,擬向銀行申請授信額度續約,
並由本公司為其作背書保證,經本公司5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背書保證,
因舊約尚未到期,公告時點孰前認定,致背書保證時間重疊,
故存在背書保證額度重複計算情形
|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超限改善計畫執行情形
- 發言日期: 20240528
- 符合條款: 44
- 事實發生日: 20240528
- 市場類型: 興櫃公司
-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28
2.公司名稱:太康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據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112年8月21日證櫃審字第1120101343號函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1日金管證審字第1120354260號函辦理。
(2)本公司對子公司-太康精密(中山)有限公司背書保證之餘額超過本公司所訂背書
保證之限額。
(3)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0條之規定訂定改善計畫,並
依計畫時程進行改善。
6.因應措施:經113年05月28日提報董事會改善計劃進度說明如下:
(1)籌資計畫提升淨值:已於112年11月15日完成現金增資11,000千股,募集金額
為2.53億元,並於112年12月15日發放新股,增資後於12月31日淨值為
新台幣368,917千元。
(2)增加營收及獲利:營收持續增加中。
(3)降低背書保證金額:原112年6月30日背書保證金額為新台幣276,413千元,
截至113年04月30日已下降至新台幣130,168仟元,佔112年12月31日淨值35.28%。
已改善背書保證超過限額之情形。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之子公司太康精密(中山)有限公司
為配合營運及業務拓展之短期資金需要,擬向銀行申請授信額度續約,
並由本公司為其作背書保證,經本公司5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背書保證,
因舊約尚未到期,公告時點採孰前認定,致背書保證時間重疊,
故存在背書保證額度重複計算情形,預計6月30前合約到期失效,
屆時本公司背書保證餘額約80,645仟元,佔112年12月31日淨值為21.86%,
已改善對海外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淨值40%(約 NTD147,567仟元)
及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淨值100%(約NTD368,917仟元)之規定。
|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虧損撥補案暨不發放股利
- 發言日期: 20240301
- 符合條款: 31
- 事實發生日: 20240301
- 市場類型: 興櫃公司
- 說明: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3/03/01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112年度期末累積虧損新台幣429,844,801元,
依公司法第 239 條規定, 擬先以法定盈餘公積
新台幣68,047,532元及特別盈餘公積28,342,207元彌補,
不足數333,455,062元再以資本公積240,081,836元提撥彌補,
彌補後之累積虧損為新台幣93,373,226元。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
|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超限改善計畫執行情形
- 發言日期: 20240301
- 符合條款: 44
- 事實發生日: 20240301
- 市場類型: 興櫃公司
-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01
2.公司名稱:太康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據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112年8月21日證櫃審字第1120101343號函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1日金管證審字第1120354260號函辦理。
(2)本公司對子公司-太康精密(中山)有限公司背書保證之餘額超過本公司所訂背書
保證之限額。
(3)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0條之規定訂定改善計畫,並
依計畫時程進行改善。
6.因應措施:經113年03月01日提報董事會改善計劃進度說明如下:
(1)籌資計畫提升淨值:已於112年11月15日完成現金增資11,000千股,募集金額
為2.53億元,並於112年12月15日發放新股,
增資後於12月31日淨值為新台幣368,917千元。
(2)增加營收及獲利:營收持續增加中。
(3)降低背書保證金額:原112年6月30日背書保證金額為新台幣276,413千元,
截至113年01月31日已下降至新台幣168,804千元,持續改善中。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改善計畫未執行完成前,將持續按季提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控管至完成
改善為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