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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公告本公司安拓伏腸病毒EV71疫苗臨床三期試驗取得療效
數據分析結果
- 發言日期: 20240702
- 符合條款: 44
- 事實發生日: 20240702
- 市場類型: 興櫃公司
-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7/02
2.公司名稱:安特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依「安拓伏腸病毒EV71型疫苗第三期臨床試驗計劃書」進行解盲,
業於113年07月02日取得療效數據分析結果。
二、臨床試驗設計:
相關訊息連結:https://www1.cde.org.tw/ct_taiwan/archive1.html
(1)試驗計畫名稱:
針對健康的嬰幼童,評估含佐劑之不活化腸病毒71型(EV71)疫苗的效力、免
疫生成性與安全性之多中心、雙盲、隨機分配、安慰劑對照的第三期試驗。
(2)試驗目的:
評估安拓伏腸病毒EV71疫苗用於預防腸病毒71型病毒感染之有效性、免疫
生成性及安全性。
(3)試驗階段:
依計劃書規範進行解盲,及療效數據分析。
(4)藥品名稱:
”安拓伏”腸病毒疫苗、inactivated EV71 whole viral particles
adjuvanted with aluminum (Al(OH)3)
(5)用途:
預防腸病毒71型病毒感染。
(6)評估指標:
A.主要評估指標:
a.血清保護率:施打疫苗後,試驗組之血清中和EV71抗體達標比率,符
合法規單位所定試驗指標(接種後第56天需達90%)。
b.疫苗有效性(保護力):施打疫苗後,預防腸病毒71型感染的保護效力。
B.次要評估指標:
a.評估施打疫苗後,對腸病毒71型感染引起重症(包含住院)的保護效力。
b.評估疫苗施打後196天的血清中和EV71抗體達標比率,符合法規單位
所定試驗指標(需達70%),及其免疫持久性。
c.分析三批疫苗在臨床表現的一致性。
d.評估疫苗在受試者的安全性。
(7)本項人體第III期臨床試驗執行地區:
台灣、越南。
(8)實際受試者人數:
3993人。
(9)依本案試驗計劃書,進行解盲及療效數據分析。
(10)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之「上(興)櫃公司重大訊息發布
應注意事項參考問答集」第五項規範:「新藥研發公司應於知悉新藥各期
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評估指標(endpoint)之統計結果時,即時發布
重大訊息」。
三、執行解盲後,療效分析結果及統計意義說明:
本公司安拓伏腸病毒71型疫苗第三期臨床試驗,依計劃書進行解盲,並完成療
效數據分析,分析結果如下:
執行解盲後,試驗受試者確診為腸病毒71型感染個案數有71例;其中安慰劑組
確診個案數為70例,疫苗組確診個案數則為1例。
依國內《腸病毒疫苗臨床研發策略指導原則》之計算公式,疫苗有效性
(VE)=[(安慰劑組感染率 - 疫苗組感染率)/(安慰劑感染率)]*100%。依循法規
指引與臨床試驗計劃書定義計算後,疫苗有效性(VE)為99.21 %,其統計
P值小於< 0.001,依Poisson 回歸統計分析後,95%信賴區間為94.31%~99.89%,
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
四、本公司安拓伏腸病毒EV71型疫苗之第三期臨床試驗,現完成解盲程序,並已執
行療效性數據分析,預計113年第四季完成臨床試驗結案報告,惟實際時程將
依執行進度調整。
五、單一臨床試驗結果(包含主、次要指標評估之統計學P值及統計學上是否達顯著
意義),並不足以充分反映未來新藥開發上市之成敗,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
投資。
六、未來新藥打入市場計劃:
規劃向越南及其他目標國家藥證主管機關提出查驗登記申請,後續並於
中國大陸地區提出臨床試驗送件前諮詢申請(Pre-IND)。
6.因應措施:發布本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
安拓伏腸病毒71型疫苗(EnVAX-A71)。
二、用途
本疫苗可用於預防由腸病毒71型病毒感染引起的手足口病
(hand, foot and mouth disease)及皰疹型咽唊炎(herpangina),適用於六歲
以下到二個月的嬰幼童。腸病毒為亞熱帶流行疾病;1998年台灣地區爆發嚴重
的手足口病(hand, foot and mouth disease)及皰疹型咽唊炎(herpangina)大
流行,已證實主要為腸病毒71型(EV71)所引起。腸病毒71型病毒感染在五歲以
下的幼童容易造成神經系統的併發症,且常合併嚴重的併發症,其致死率高。
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
完成腸病毒71型疫苗之越南臨床三期試驗結案報告,並提出越南及其他目標東
南亞國家新藥查驗登記申請。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 (含期中分析)結
果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
本公司安拓伏腸病毒EV71型疫苗之第三期臨床試驗療效性數據,業於113
年7月2日完成解盲與療效數據分析,結果顯示疫苗有效性(VE)為99.21%。
本次分析數據解盲之結果合於預期。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
統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
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
計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例如
繼續研發、授權他人使用、出售等):
本公司安拓伏腸病毒EV71型疫苗之第三期臨床試驗療效性數據分析,已完
成並解盲,療效數據結果合於預期,將盡快整合其他試驗數據,預計113年
第四季完成臨床試驗結案報告,惟實際時程將依執行進度調整。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
為保護商業競爭機密及保障投資人權益,故不予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一)預計完成時間:
本公司安拓伏腸病毒EV71型疫苗之第三期臨床試驗,現已完成解盲程序,
並執行療效性數據分析,預計113年第四季完成臨床試驗結案報告後,將提
出越南及其他目標東南亞國家新藥查驗登記申請,惟實際時程將依執行進度
調整。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
依法規辦理越南第三期臨床試驗相關研發費用及行政規費等。
六、市場現況:
腸病毒為亞熱帶流行疾病,其中以腸病毒71型感染引起之感染症的重症及致死率
最高,1998年台灣地區爆發嚴重的手足口病(hand, foot and mouth disease)及
皰疹型咽唊炎(herpangina)大流行,已證實主要為腸病毒71型所引起。腸病毒71
型致病率多以神經系統的併發症為主,五歲以下的幼童發生率達90%,特別在嬰
幼兒常合併嚴重的併發症,致死率可達十萬分之一到萬分之一,是台灣、大陸及
東南亞地區是常見的嬰幼兒感染症。
根據腸病毒流行病學觀察,過去平均每三至五年就會有一波腸病毒大流行,近年
來,歷經新冠肺炎疫情,全民認真防疫,台灣及多數東南亞國家已經五年不見腸
病毒蹤跡,多數孩童因沒有被感染過,體內幾無抗體,形成新冠疫情帶來的「免
疫負債」,因此台灣及鄰近亞洲國家孩童被腸病毒感染之風險提高。除中國、泰
國及台灣外,其他東南亞國家多數尚未有腸病毒71型疫苗上市,此疫苗針對於腸
病毒71型症之預防疫苗有急迫需求。本公司所開發之腸病毒71型疫苗產品是以台
灣流行之病毒株B4亞基因型,對其他亞型病毒株(包括B5、C4),有高度交叉中和
能力,因此除台灣市場外,將積極拓展業務至鄰近亞洲需求國家,以高產量、高
品質的生產模式,提供各地區孩童對於腸病毒71型病毒之保護。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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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公告本公司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之新聞稿內容
- 發言日期: 20240702
- 符合條款: 44
- 事實發生日: 20240702
- 市場類型: 興櫃公司
-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7/02
2.公司名稱:安特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13年7月2日於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召開記者會,相關訊息如下:
安特羅生技(股票代碼:6564)今日宣布,安特羅腸病毒71型疫苗(EnVAX-A71)臨床三
期試驗,依計劃書規範於113年7月2日進行解盲,疫苗保護力結果高達99.21%,符合預
期。此三期臨床試驗採多國多中心模式進行,其中台灣在中國醫藥大學附屬醫院、
台大醫院、台北榮總、林口長庚醫院、台大新竹分院、台中榮總和彰化基督教醫院
等七家醫學中心進行收案,共收案1,266人;在越南,與越南巴斯德研究所合作,於
檳知省(Ben Tre Province)和永隆省(Vinh Long Province)二家試驗醫院,完成
2,727人收案,總收案有效樣本數達3,993人。試驗期間共追蹤到腸病毒71型確診個
案71 例(台灣2例和越南69例),其中疫苗組確診個案數為1例,安慰劑對照組確診
數為70例,依國內《腸病毒疫苗臨床研發策略指導原則》之計算公式,疫苗有效性
(VE)=[(安慰劑組感染率 - 疫苗組感染率)/(安慰劑感染率)]*100%,依循法規指引
與臨床試驗計劃書定義計算後,疫苗有效性(VE)為99.21%;依Poisson回歸統計分析後
,95%信賴區間為94.31%~99.89%,其統計P值小於< 0.001,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具
體驗證出該疫苗於在人體嬰幼兒優異之疫苗保護力,且試驗至今之安全性及品質上
皆符合法規規範,表現優異,深具國際競爭力。
安特羅總經理張哲瑋指出,解盲成功首先要向所有參與三期臨床的受試者、家長深
深致謝,由於這些家庭的付出,證明安特羅腸病毒71型疫苗確實具有優異的保護力
。安特羅腸病毒71型疫苗於112年取得台灣食藥署藥證,並於台中潭子細胞廠建立新
一代高產能細胞培養生物反應器製程,將可大幅提升安特羅腸病毒71型疫苗之產能,
預計114年起可擴大供貨。另一方面,為佈局東南亞市場,已與越南國營最大疫苗公
司VABIOTECH簽訂腸病毒71型疫苗銷售合約,近期將向越南提出藥證申請,更將目標
鎖定東南亞各國新生兒市場,同時進一步佈局進入中國大陸市場。
腸病毒為亞洲流行的傳染病,五歲以下幼童感染腸病毒71型易併發重症;87年台灣
首次爆發嚴重手足口病(hand, foot and mouth disease)及皰疹型咽唊炎
(herpangina),高達140萬名孩童感染,405名併發重症、78名幼童不幸死亡,其中
引起神經系統嚴重併發症主因為腸病毒71型。安特羅腸病毒71型疫苗具優異交叉保
護力,深具國際市場潛力。
6.因應措施:發布本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臨床試驗設計:
(1)試驗計畫名稱:
針對健康的嬰幼童,評估含佐劑之不活化腸病毒71型(EV71)疫苗的效力、免
疫生成性與安全性之多中心、雙盲、隨機分配、安慰劑對照的第三期試驗。
(2)試驗目的:
評估安拓伏腸病毒EV71疫苗用於預防腸病毒71型病毒感染之有效性、免疫生
成性及安全性。
(3)試驗階段:
依計劃書規範進行解盲,及療效數據分析。
(4)藥品名稱:
”安拓伏”腸病毒疫苗、inactivated EV71 whole viral particles
adjuvanted with aluminum (Al (OH)3)
(5)用途:
預防腸病毒71型病毒感染。
(6)評估指標:
A.主要評估指標:
a.血清保護率:施打疫苗後,試驗組之血清中和EV71抗體達標比率,符合
法規單位所定試驗指標(接種後第56天需達90%)。
b.疫苗有效性(保護力):施打疫苗後,預防腸病毒71型感染的保護效力。
B.次要評估指標:
a.評估施打疫苗後,對腸病毒71型感染引起重症(包含住院)的保護效力。
b.評估疫苗施打後196天的血清中和EV71抗體達標比率,符合法規單位所
定試驗指標(需達70%),及其免疫持久性。
c.分析三批疫苗在臨床表現的一致性。
d.評估疫苗在受試者的安全性。
(7)本項人體第III期臨床試驗執行地區:台灣、越南。
(8)實際受試者人數:3993人。
(9)執行解盲後,療效分析結果及統計意義說明:
本公司安拓伏腸病毒71型疫苗第三期臨床試驗,依計劃書進行解盲,並完成
療效數據分析,分析結果如下:
執行解盲後,試驗受試者確診為腸病毒71型感染個案數有71例;其中安慰劑
組確診個案數為70例,疫苗組確診個案數則為1例。
依國內《腸病毒疫苗臨床研發策略指導原則》之計算公式,疫苗有效性
(VE)=[(安慰劑組感染率 - 疫苗組感染率)/(安慰劑感染率)]*100%。依循法
規指引與臨床試驗計劃書定義計算後,疫苗有效性(VE)為99.21 %,依Poisson
回歸統計分析後,95%信賴區間為94.31%~99.89%,其統計P值小於< 0.001,達
到統計上的顯著意義。
(10)本公司安拓伏腸病毒EV71型疫苗之第三期臨床試驗,現完成解盲程序,並已
執行療效性數據分析,預計113年第四季完成臨床試驗結案報告,惟實際時
程將依執行進度調整。
2.單一臨床試驗結果(包含主、次要指標評估之統計學P值及統計學上是否達顯著意
義),並不足以充分反映未來新藥開發上市之成敗,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3.未來新藥打入市場計劃:規劃向越南及其他目標國家藥證主管機關提出查驗登記
申請,後續並於中國大陸地區提出臨床試驗送件前諮詢申請(Pre-IND)。
4.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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