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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公告本公司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
- 發言日期: 20240716
- 符合條款: 31
- 事實發生日: 20240716
- 市場類型: 興櫃公司
- 說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7/16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231,0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7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08/02
5.最後過戶日:113/08/05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8/06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8/10
8.除權(息)基準日:113/08/10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8/3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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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
競業限制案
- 發言日期: 20240628
- 符合條款: 22
- 事實發生日: 20240628
- 市場類型: 興櫃公司
-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郭錦松(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本案之表決權數22,408,538權,佔出席總表決權數之99.52%(出席率68.22%)。
股東會決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郭錦松(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昆山宏晟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江蘇省昆山市偉業路18號1401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半導體廠自動化設備及相關應用產品之研發、生產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郭錦松投資昆山宏晟系統工程有限公司,投資金額:USD200,000/投資比例:50%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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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
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公告標準
- 發言日期: 20240529
- 符合條款: 19
- 事實發生日: 20240529
- 市場類型: 興櫃公司
-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2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上海精泰機電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基於承攬⼯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047,572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0,387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0,387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90,387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基於承攬⼯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41,35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0,46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113年8⽉29⽇未投標或未得標或⼯程完⼯
(2)日期:
113年8⽉29⽇或未得標當⽇或⼯程完⼯⽇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071,35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372,51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34.06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34.0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項⽬2.(3)背書保證之限額2,047,572仟元,係承攬⼯程保證,
對單⼀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
(2)項⽬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3,071,358仟元,係承攬⼯程保證對
外背書保證總限額。
(3)項⽬7.迄事實發⽣⽇⽌背書保證餘額1,372,515仟元含承攬
⼯程保證餘額1,195,508仟元及其他性質之背書保證餘額177,007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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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
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公告標準
- 發言日期: 20240507
- 符合條款: 19
- 事實發生日: 20240507
- 市場類型: 興櫃公司
-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0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協鎧自動化系統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071,35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097,797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42,831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240,628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161,781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主係客戶追加工程項目,其新增金額由本公司負連帶背書保證責任。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1,04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3,663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工程完工
(2)日期:
工程完工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5,118,93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760,83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71.9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71.9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項目2.(3)背書保證之限額3,071,358仟元,係承攬工程保證,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
(2)項目2.(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1,097,797仟元,含承攬工程保證餘額
962,290元及其他性質之背書保證餘額135,507仟元。
(3)項目2.(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1,760,834仟元含承攬
工程保證餘額1,583,827仟元及其他性質之背書保證餘額177,007仟元。
(4)項目9.背書保證之總限額5,118,930仟元,係承攬工程保證對
外背書保證總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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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公告本公司受經濟部裁罰案之說明。
- 發言日期: 20240412
- 符合條款: 21
- 事實發生日: 20240412
- 市場類型: 興櫃公司
-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12
2.發生緣由: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查核本公司申報貨品輸出至日本及中國大陸,
112年前有未依規定申請輸出許可證,違反「貿易法第27條之2第1項第1款」規定,
處罰鍰金額計新台幣4,560,000元整。
3.處理過程:本公司收到通知後,正研議因應措施。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新台幣4,560,000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自112年起均依相關出口規範作申報。
7.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本公司及子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不利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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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發言日期: 20240403
- 符合條款: 31
- 事實發生日: 20240403
- 市場類型: 興櫃公司
- 說明: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3/04/03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7.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31,000,00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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