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更正)公告本公司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
股票作業計畫
- 發言日期: 20240722
- 符合條款: 11
- 事實發生日: 20240718
- 市場類型: 上市公司
-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13/07/18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依據本公司113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
虧損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7月17日臺證上一字第1131803289
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
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如下:
一、本次辦理全面換發作業之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總額:
(一)換發有價證券名稱: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二)原換發股票總數:普通股72,831,078股(含私募7,390,063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728,310,780元。
(三)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銷除普通股股票58,264,862股(含私募
5,912,05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
582,648,620元。
(四)減資目的及比率:為改善財務結構,擬減少資本額以彌補虧損;
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
,減資比率為80%。
(五)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數計14,566,216股(含私
募1,478,01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
145,662,160元。
(六)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
其持股比率,每仟股銷除800股(即每仟股換發200股),減資後
未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之日前五日內向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畸零股
合併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
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以現金支付,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凡參加帳簿劃撥配發
股票之股東,前項畸零股款將做為處理帳簿劃撥之費用),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該收盤價認購之。
二、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依規定採無實體發行,將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無實體發行之相關事宜。
三、換發之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四、換發處所: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電話:(02)2371-1658。
五、換發時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13年9月4日。
(二)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3年9月8日 (因最後過戶日113年9月8日適逢例假日
,故現場過戶請於113年9月6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掛號郵寄者以113年9月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三)減資股票停止買賣期間:民國113年9月5日至113年9月13日。
(四)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3年9月9日至113年9月13日。
(五)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13年9月13日。
(六)有價證券換發日:民國113年9月16日。
(七)新有價證券上市暨舊有價證券終止上市買賣日期:民國113年9月
16日。
六、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
換發新股。
(二)已過戶舊票換發: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
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
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三)未過戶舊票換發:股東應持下列文件,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換發申
請書辦理換發。
1.舊股票。
2.轉讓過戶申請書。
3.買進報告書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交易稅單。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
5.證券集保存摺。
(四)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舊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七、本計畫內容作業事項經本公司報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准
後,本公司將於停止變更股東名簿記載日前,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
有限公司規定之期限內,函送相關書件,並在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
報系統申報。
八、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九、上述計畫書報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定後辦理之,若內容
或相關日程因法令或客觀環境有所變動,本公司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並另行公告更正之。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3/09/13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9/0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9/13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13/09/16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3,088,204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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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公告本公司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
股票作業計畫
- 發言日期: 20240718
- 符合條款: 11
- 事實發生日: 20240718
- 市場類型: 上市公司
-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13/07/18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依據本公司113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
虧損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7月17日臺證上一字第1131803289
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
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如下:
一、本次辦理全面換發作業之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總額:
(一)換發有價證券名稱: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二)原換發股票總數:普通股72,831,078股(含私募7,390,063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728,310,780元。
(三)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銷除普通股股票58,264,862股(含私募
5,912,0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
582,648,620元。
(四)減資目的及比率:為改善財務結構,擬減少資本額以彌補虧損;
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
,減資比率為80%。
(五)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數計14,566,216股(含私
募1,478,01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
145,662,160元。
(六)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
其持股比率,每仟股銷除800股(即每仟股換發200股),減資後
未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之日前五日內向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畸零股
合併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
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以現金支付,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凡參加帳簿劃撥配發
股票之股東,前項畸零股款將做為處理帳簿劃撥之費用),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該收盤價認購之。
二、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依規定採無實體發行,將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無實體發行之相關事宜。
三、換發之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四、換發處所: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電話:(02)2371-1658。
五、換發時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13年9月4日。
(二)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3年9月8日 (因最後過戶日113年9月8日適逢例假日
,故現場過戶請於113年9月6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掛號郵寄者以113年9月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三)減資股票停止買賣期間:民國113年9月5日至111年9月13日。
(四)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3年9月9日至111年9月13日。
(五)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13年9月13日。
(六)有價證券換發日:民國113年9月16日。
(七)新有價證券上市暨舊有價證券終止上市買賣日期:民國113年9月
16日。
六、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
換發新股。
(二)已過戶舊票換發: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
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
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三)未過戶舊票換發:股東應持下列文件,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換發申
請書辦理換發。
1.舊股票。
2.轉讓過戶申請書。
3.買進報告書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交易稅單。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
5.證券集保存摺。
(四)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舊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七、本計畫內容作業事項經本公司報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准
後,本公司將於停止變更股東名簿記載日前,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
有限公司規定之期限內,函送相關書件,並在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
報系統申報。
八、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九、上述計畫書報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定後辦理之,若內容
或相關日程因法令或客觀環境有所變動,本公司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並另行公告更正之。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3/09/13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9/0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9/13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13/09/16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3,088,204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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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本公司辦理減資致債權人公告
- 發言日期: 20240625
- 符合條款: 51
- 事實發生日: 20240625
- 市場類型: 上市公司
-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25
2.公司名稱: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度股東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6.因應措施:
1.為強化財務結構及提升每股淨值,擬辦理減資新台幣582,648,620元,
消除已發行股份58,264,862股,依目前實收資本額728,310,780元計算,
減資比率約為80.00%,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45,662,160元整,
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減資後股數14,566,216股,減資換發之股份權利義務
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2.本次減資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經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
訂定減資基準日及處理其他相關事宜。
3.本次辦理減資之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而有所修正時,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4.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資案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本公告日起三十一日內,
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以便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及第74條之規定辦理,
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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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公告本公司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 發言日期: 20240514
- 符合條款: 11
- 事實發生日: 20240514
- 市場類型: 上市公司
-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辦理私募應募人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
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政一字第0910003455 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
限,或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之策略性投資人
I.應募人如為策略性投資人者,其選擇方式與目的、必要性及預計效益:
(1)選擇方式與目的:應募人之選擇以為提高公司之獲利,藉本身經驗、技術、知識、
品牌或通路等,經由產業垂直整合、水平整合或共同研究開發商品或市場等方式,以協
助公司提高技術、改良品質、降低成本、增進效率、擴大市場等效益之個人或法人
II. 應募人如為本公司之內部人或關係人:(1)選擇方式與目的:以對本公司營運狀況
有相當程度了解,對公司未來營運有直接或間接助益之內部人或關係人為優先考量。
應募人:華森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應募人:李森田(本公司董事長)
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額度不超過4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發行額度不超過40,000,000股,自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
(最多不超過五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1)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1、3或5個
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
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考價格,實際發行價
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八成訂定之。
(2)本次私募普通股實際發行價格之訂定將參考本公司營運狀況、未來展望、受限於三
年不得自由轉讓以及最近股價情形,並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
項」及現行法令之規定進行訂價,故其價格之訂定應有其合理性。依據前述訂價原則,
若私募普通股價格低於股票面額而造成累積虧損增加對股東權益產生影響,將視公司未
來營運及市場狀況,以未來年度所生之盈餘彌補或辦理減資彌補虧損之方式處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長期營運發展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募集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及發行成本,並考量私募有價
證券受限於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可確保公司與應募人間之長期股權關係,
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發行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尚未實際發行
11.參考價格:尚未實際發行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尚未實際發行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除符合特定情形外,於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始得
自由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上市
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發行股數、發行
價格、發行條件、發行時間、募集金額、應募人選擇或其他相關事項等,擬提請股東常
會授權董事會得依視市場狀況及公司營運需求訂定、調整並全權處理。
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修正時,擬提請
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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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 發言日期: 20240514
- 符合條款: 11
- 事實發生日: 20240514
- 市場類型: 上市公司
-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4
2.減資緣由:為強化財務結構及提升每股淨值,擬辦理減資以彌補累積虧損。
3.減資金額:新台幣582,648,620元整。
4.消除股份:普通股58,264,862股。
5.減資比率:80.00%。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145,662,160元整。
7.預定股東會日期:113/06/25。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4,566,216股。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另訂定
減資基準日。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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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3年第1季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
不確定性之核閱報告
- 發言日期: 20240514
- 符合條款: 30
- 事實發生日: 20240514
- 市場類型: 上市公司
-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14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前言
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合
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
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
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
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
表作成結論。
範圍
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核閱準則第2410 號「財務報表
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務報表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
務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
查核工作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
故無法表示查核意見。
保留結論之基礎
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三)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告之非重要子公司其民國
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三所揭露之相關
資訊,並未經會計師核閱。該等子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資產
總額分別為新台幣47,416 仟元及87,755 仟元,占合併資產總額之8%及11%,負債
總額分別為10,794 仟元及21,859 仟元,占合併負債總額之2%及4%,民國一一三
年及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總額分別為損失2,912 仟元及
9,459 仟元,占合併綜合損益總額6%及16%。
又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六(七)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告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
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之採用權益法投資分別為339,565 仟元及356,120 仟元,其民國一
一三年及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投資損益之
份額分別為414 仟元及(9,320)仟元,及列入上開合併報告之相關資訊,係依據同期
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依據。
保留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非重要子公司及採用權益法之投
資之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核閱,對合併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上
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
致無法允當表達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三月三
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三年及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合併
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
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二、(一)所述,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民
國一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累計虧損為新台幣702,613 仟元,達實收資本額96%,
流動負債已超過流動資產為新台幣143,947 仟元,負債比率達93%,該等情況顯示華
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本會計師未因此
而修正核閱結論。
3.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信 永 中 和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4.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1:郭鎮宇 金管證審第1080305189號
5.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2:陳光慧 金管證審第1070345892號
6.會計師查核(核閱)報告日:113/05/14
7.因應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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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董事會通過財報案
- 發言日期: 20240514
- 符合條款: 31
- 事實發生日: 20240514
- 市場類型: 上市公司
- 說明: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4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3/05/14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7,682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5,661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44,912)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52,10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52,104)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52,104)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71)
11.期末總資產(仟元):620,852
12.期末總負債(仟元):575,362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5,047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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