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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公告本公司買回庫藏股期間屆滿執行情形
(更正本次實際買回期間)
- 發言日期: 20240617
- 符合條款: 35
- 事實發生日: 20240528
- 市場類型: 上櫃公司
- 說明: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580,001,144
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13/04/01~113/05/28
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
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13.00~21.00
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13/04/01~113/05/23
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2,949,000
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49,969,027
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16.94
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2,949,000
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88
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
為維護股東權益並兼顧市場機制,本公司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執行分批買回,故未能執行完畢。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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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公告本公司買回庫藏股期間屆滿執行情形
- 發言日期: 20240528
- 符合條款: 35
- 事實發生日: 20240528
- 市場類型: 上櫃公司
- 說明: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580,001,144
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13/04/01~113/05/28
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
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13.00~21.00
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13/04/01~113/05/28
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2,949,000
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49,969,027
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16.94
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2,949,000
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88
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
為維護股東權益並兼顧市場機制,本公司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執行分批買回,故未能執行完畢。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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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代子公司富強鑫(寧波)機器製造有限公司公告
累積與同一相對人取得或處分結構性存款商品
- 發言日期: 20240527
- 符合條款: 20
- 事實發生日: 20240527
- 市場類型: 上櫃公司
-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招商銀行-結構性存款等有價證券。
2.事實發生日:113/3/27~113/5/27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取得總金額:
1.1.招商銀行-結構性存款等有價證券:人民幣40,000,000元。
2.處分總金額:(含本金+利息):
2.1.招商銀行-結構性存款等有價證券:人民幣30,135,37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其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合約約定條件
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依公司核決權限辦理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
1.1.招商銀行-結構性存款等有價證券人民幣10,000,000元。
1.2.中國銀行-掛鈎型結構性存款等有價證券人民幣0元。
2.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占總資產比例:4.26%
2.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12.89%
3.最近期財務報表營運資金數額:NTD 2,180,613千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投資理財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過去及未來一年均視公司資金狀況依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進行投資理財
27.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8.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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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
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公告
- 發言日期: 20240513
- 符合條款: 22
- 事實發生日: 20240513
- 市場類型: 上櫃公司
-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13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英屬維京群島FU CHUN SHIN CO., LT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該公司為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671,82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60,36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7,635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57,995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4,172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本次董事會先行決議通過,導致其背書保證餘額有重複計算美金
3,000仟元,約為新台幣97,635仟元,但實質背書保證金額仍為
美金8,000仟元,約為新台幣260,360仟元。
(1)公司名稱:新加坡鑫盛公司(FCS RG PLASTIC PTE. LT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該公司為本公司綜合持股76.75%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671,82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95,27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5,09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60,36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38,135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本次董事會先行決議通過,導致其背書保證餘額有重複計算美金
2,000仟元,約為新台幣65,090仟元,但實質背書保證金額仍為
美金6,000仟元,約為新台幣195,270仟元。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83,51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125,797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融資期間到期即解除保證責任
(2)日期:
自背保日起一年內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773,45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015,772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42.02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9.8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匯率係以台灣銀行美金即期買入及賣出平均匯率3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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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公告本公司之子公司資金貸與超限改善計畫執行情形
- 發言日期: 20240513
- 符合條款: 53
- 事實發生日: 20240513
- 市場類型: 上櫃公司
-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13
2.公司名稱:FCS RG PLASTIC PTE. LTD.(新加坡鑫盛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76.75%
5.發生緣由:
1.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6月27日金管證審字第1110347599號函及
112年5月17日金管證審字第1120138364號函辦理。
2.公告本公司子公司FCS RG PLASTIC PTE. LTD.(新加坡鑫盛公司)對其100%
持股之子公司PT FCS RGP Plastic(印尼巴淡鑫盛公司)逾期應收設備款轉列
資金貸與,其餘額已超過所訂限額之改善計畫執行情形。
6.因應措施:
目前依照新加坡鑫盛提報之改善計畫進行中:
(1)還款計畫執行情形:截至113年3月31日止新加坡鑫盛公司資金貸與餘額
104,624仟元,印尼巴淡鑫盛公司將持續還款以降低資金貸與餘額。
(2)改善新加坡鑫盛公司負淨值之執行情形:已完成新加坡鑫盛及巴淡鑫盛
之董事成員的重組及變更作業,目前規劃減增資方案進行中。
(3)改善計畫執行未完成前,將按季公告執行情形及逐季提報董事會控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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