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代母公司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
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
- 發言日期: 20240712
- 符合條款: 23
- 事實發生日: 20240712
- 市場類型: 上市公司
-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7/12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LCY BIOTECHNOLOGY HOLDING INC.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5,935,20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726,88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8,271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95,151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供其營運周轉所需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同額之本票
(2)價值(仟元):795,151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09,81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19,105
5.計息方式:
貸款利息以年利率計算,以借款日或起息日,按8,5%計息,
每月償付一次。
6.還款之:
(1)條件:
期限一年,可提前還款。
(2)日期:
自借款日起一年。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8,090,75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727.49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為資金貸與他人公司本身自有資金。
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已不適用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處理準則,
資金貸與事項由公司作業程序規定。
|
- 主旨: 代母公司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
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
- 發言日期: 20240712
- 符合條款: 23
- 事實發生日: 20240712
- 市場類型: 上市公司
-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7/12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LCY Electronic Materials Inc.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企業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5,935,20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973,5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25,1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98,6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供其營運周轉所需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同額之本票
(2)價值(仟元):1,298,60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9,686
5.計息方式:
貸款利息以年利率計算,以借款日或起息日,按SOFR+1%計息,
每月償付一次。
6.還款之:
(1)條件:
期限一年,可提前還款。
(2)日期:
自借款日起一年。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8,090,75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727.49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為資金貸與他人公司本身自有資金。
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已不適用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處理準則,
資金貸與事項由公司作業程序規定。
|
|
|
|
|
|
|
- 主旨: 代母公司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
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
- 發言日期: 20240523
- 符合條款: 23
- 事實發生日: 20240523
- 市場類型: 上市公司
-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23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LCY ELASTOMERS LP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5,935,20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725,753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6,508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32,261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供其營運周轉所需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同額之本票
(2)價值(仟元):832,261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37,75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66,626
5.計息方式:
貸款利息以年利率計算,以借款日或起息日,按SOFR+1%計息,
每月償付一次。
6.還款之:
(1)條件:
期限一年,可提前還款。
(2)日期:
自借款日起一年。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4,205,27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551.28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為資金貸與他人公司本身自有資金。
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已不適用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處理準則,
資金貸與事項由公司作業程序規定。
|
- 主旨: 代母公司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
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公告
- 發言日期: 20240523
- 符合條款: 22
- 事實發生日: 20240523
- 市場類型: 上市公司
-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23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LCY Investments Corp.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之母公司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百分之百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1,912,730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45,5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45,5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由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背書保證予子公司
LCY Investments Corp.向銀行申請授信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7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9,727,954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被保公司額度到期,且借款償還完畢時,該背書保證額度則解除
(2)日期:
額度到期,且借款償還完畢之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71,912,73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71,912,73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3,261.3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3.0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已不適用公開發行公司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保證事項由公司章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