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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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5/03/19 | 臺中市 | NT$6,000 |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12臺中市廢甲清字第0161號),清運車輛27-YU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27-YU於114年1月23日下午1時13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國3苗栗縣通 霄交流道南下出口」,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14-03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自立二街一二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