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資料

統一編號03089008
公司名稱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64/07/08
公司狀況核准設立
資本額2,000,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1,451,480,000元
股票代號1560
電話02-86844111
負責人林伯全
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中山路64號
網址 http://www.kinik.com.tw
營業項目

    金屬線製品製造(259212)

    鋼鐵熱處理(254311)

    未分類其他陶瓷製品製造(232999)

    玻璃容器製造(231200)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林伯全 董事長 6.82% 金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白文亮 副董事長 2.84% 金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謝榮哲 董事 6.82% 金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白景中 董事 1.70% 利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李偉彰 董事 3.31% 金齊投資有限公司
洪福益 董事 3.31% 金齊投資有限公司
廖伯熙 獨立董事 0.25%
蔡新源 獨立董事 0.00%
蕭文億 獨立董事 0.0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同地址公司

公司名稱
奈騰新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2018/09/05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2018/03/05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2024/02/23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2023/12/15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2017/05/1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動產抵押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動產抵押 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03089008 2002/10/21 2017/10/20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忠孝分行 0030405 (新台幣)

財務報表

現金流量表

項目 2020 2021 2022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970,733 1,261,100 1,949,833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1,926,036 20,201 -485,482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975,310 -30,669 -2,275,347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13,792 -44,281 20,813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6,215 1,206,351 -790,183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707,318 713,533 1,919,884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713,533 1,919,884 1,129,701

損益表

項目 2020 2021 2022
營業收入 5,156,550 6,027,838 6,907,619
營業成本 3,609,958 4,165,214 4,379,157
原始認列生物資產及農產品之利益(損失) - - -
營業毛利(毛損) 1,546,592 1,862,624 2,528,462
未實現銷貨(損)益 - - -
已實現銷貨(損)益 - - -
營業毛利(毛損)淨額 1,546,592 1,862,624 2,528,462
營業費用 839,619 928,863 1,097,687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 - - -
營業利益(損失) 706,973 933,761 1,430,775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23,425 -47,894 126,561
稅前淨利(淨損) 683,548 885,867 1,557,336
所得稅費用(利益) 144,072 164,189 282,986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淨損) 539,476 721,678 1,274,350
停業單位損益 - - -
合併前非屬共同控制股權損益 - - -
本期淨利(淨損) 539,476 721,678 1,274,35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25,087 -128,859 82,918
合併前非屬共同控制股權綜合損益淨額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514,389 592,819 1,357,268
淨利(淨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512,338 676,574 1,247,391
淨利(淨損)歸屬於共同控制下前手權益 - - -
淨利(淨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27,138 45,104 26,959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504,930 587,747 1,308,104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共同控制下前手權益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9,459 5,072 49,164
基本每股盈餘(元) 3 4 8

資產負債表

項目 2020 2021 2022
流動資產 3,178,483 4,511,367 4,061,727
非流動資產 6,274,365 5,650,148 5,483,168
資產總計 9,452,848 10,161,515 9,544,895
流動負債 1,345,291 2,536,729 1,983,240
非流動負債 3,371,566 2,574,172 1,470,985
負債總計 4,716,857 5,110,901 3,454,225
股本 1,410,775 1,426,580 1,437,337
資本公積 1,078,150 1,195,272 1,289,733
保留盈餘 1,921,818 2,149,289 3,049,109
其他權益 13,384 -22,453 -14,449
庫藏股票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4,424,127 4,748,688 5,761,730
共同控制下前手權益 - - -
合併前非屬共同控制股權 - - -
非控制權益 311,864 301,926 328,940
權益總計 4,735,991 5,050,614 6,090,670
待註銷股本股數(單位:股) - - -
預收股款(權益項下)之約當發行股數(單位:股) 0 0 0
母公司暨子公司所持有之母公司庫藏股股數(單位:股) 0 0 0
每股參考淨值 31 33 40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員工人數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公司歷程

  • 2014/06/19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林陳滿麗
  • 2018/07/09
    公司地址變更為新北市鶯歌區中山路64號
  • 2020/06/30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林伯全

裁判書查詢

內容 年份
假處分 2014
分割共有物 2015, 2017, 2021
給付加班費 2018
給付權利金 2016
給付權利金等 2013
使用專利權權利金 2016, 2017, 2018, 2019
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2015
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2012
假處分 2013, 2015
保全證據 2013
國家賠償 2013
支付命令 2013, 2016, 2018, 2019, 2020, 2021
給付貨款 2016, 2019, 2020
緊急處分 2014
聲明異議 2018
分割共有物 2015, 2017
給付權利金 2014, 2019
變換提存物 2014, 2015, 2018
返還溢領款 2011
確認專利權等 2014, 2015, 2016, 2018, 2020
聲請交付審判 2019
專利權移轉登記 2015, 2016, 2017, 2019, 2020
使用專利權權利金 2020
專利權移轉登記等 2020
聲請秘密保持命令 2015, 2016
請求確認專利權等 2019
聲請假執行聲明異議 2019
聲請撤銷假處分裁定 2021
請求專利權移轉登記 2020
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2015
請求使用專利權權利金 2018
撤銷定暫時狀態處分裁定 2021
一、台 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因與宋健民間請求使用專利權權利金聲請退還裁判費事件。 2021

進出口資料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01-04 >1000萬 >1000萬
2023 01-7 >1000萬 >1000萬
2022 01-12 >1000萬 >1000萬
2021 01-12 >1000萬 >1000萬
2020 01-12 >1000萬 >1000萬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CBN砂輪等15項 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03/03/11 1600000.0
立式鑽床5台採購案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105/04/12

商標

總數量 52
商標名稱

KINIK

中砂

火花圖

pyradia設計字

地球象圖

鑽石盾

DIAGRID

KinEdge

KINLENS

金鑽

專利

總數量 214
專利名稱

溫度控制裝置及方法

二氧化碳淨化裝置

化學機械拋光墊的使用方法

研磨墊修整裝置

半導體封裝結構中的中介層及重佈線層

晶圓定位機構以及包含其的晶圓定位治具

拋光墊

晶圓磁吸定位機構以及包含其的晶圓磁吸定位治具

可局部吹氣或吸氣之吸盤及其應用系統

可吸附不同晶圓尺寸之吸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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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日期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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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

地區 數量
新北市_生產中 2
新竹縣_生產中 2
苗栗縣_生產中 1
總數量 5

重大訊息

  • 主旨: 公告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 發言日期: 20240726
  • 符合條款: 31
  • 事實發生日: 20240726
  • 市場類型: 上市公司
  •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7/23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7/31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
    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第2季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主旨: 本公司受邀參加國票綜合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
  • 發言日期: 20240726
  • 符合條款: 12
  • 事實發生日: 20240731
  • 市場類型: 上市公司
  • 說明:
    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
    事實發生日:113/07/31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7/31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樂群三路128號7樓(國票金控大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受邀參加國票綜合證券所舉辦之法人說明會,說明本公司第二季業務與財務概況。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調整配息率
  • 發言日期: 20240626
  • 符合條款: 14
  • 事實發生日: 20240626
  • 市場類型: 上市公司
  • 說明: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13/06/26
    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現金股利-新台幣362,551,250元(每股配發2.5元)
    (2)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新台幣217,530,750元(每股配發1.5元)
    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現金股利-新台幣362,551,250元(每股配發2.49780397元)
    (2)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新台幣217,530,750元(每股配發1.49868237元)
    4.變更原因:因本公司員工認股權之行使,致使流通在外股份總數變更為
    145,148,000股,援依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調整配息率。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3年發放現金股利及資本公積發放現金基準日
  • 發言日期: 20240626
  • 符合條款: 14
  • 事實發生日: 20240626
  • 市場類型: 上市公司
  • 說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6/26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普通股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共NT$580,082,000元(每股配發NT$4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07/11
    5.最後過戶日:113/07/12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7/13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7/17
    8.除權(息)基準日:113/07/17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不適用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不適用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不適用
    12.普通股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8/02
    13.其他應敘明事項:若因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影響流通在外股數,
    致股東配息率發生變動者,將依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調整之。
  • 主旨: 澄清經濟日報113年6月25日報導
  • 發言日期: 20240625
  • 符合條款: 51
  • 事實發生日: 20240625
  • 市場類型: 上市公司
  •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25
    2.公司名稱: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C03 版
    6.報導內容:有關經濟日報報導全年每股純益上看8元至10元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本公司並未提供財務預測資訊,此係屬媒體自行臆測,有關本公司
    財務、業務資訊,請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特此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
  • 發言日期: 20240624
  • 符合條款: 18
  • 事實發生日: 20240624
  • 市場類型: 上市公司
  • 說明:
    1.股東常會日期:113/06/24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通過本公司章程修訂案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主旨: 公告本公司簽訂發行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收價款行庫 及存儲專戶行庫
  • 發言日期: 20240531
  • 符合條款: 51
  • 事實發生日: 20240531
  • 市場類型: 上市公司
  •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5/31
    2.公司名稱: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
    公告本公司簽訂發行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收價款行庫及存儲專戶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委託代收價款行庫:凱基商業銀行民生分行
    (二)委託存儲專戶行庫:王道銀行營業部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 發言日期: 20240424
  • 符合條款: 11
  • 事實發生日: 20240424
  • 市場類型: 上市公司
  •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4
    2.發行期間: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視實際需要,
    為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認股基準日本公司及國內外從屬公司編制內全職正式員工為限。(所稱「從屬公司
    」係指符合金管會107.12.27金管證發字第1070121068號函釋規定)。
    (二)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權之數量,將參酌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
    殊功績或職級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並經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惟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
    者,應先送請薪資報酬委員會核議;非經理人身分之員工者,應提報審計委員會核議。
    (三)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
    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 
    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
    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本次發行總額為2,5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
    規定須買回之股數: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 2,500,000股
    7.認股價格:以本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當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格為認股價格。認股價格
    如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8.認股權利期間:
    (一)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利。本認
    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公司發行本認股權憑證日起算六年,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
    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後,
    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屆滿二年 50%
    屆滿三年 100%
    
    (二)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如違反本公司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等,本
    公司有權就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及已具行使權而尚未行使之認股權憑
    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一)自請離職
    依本條第(二)項第1款規定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1個月內(惟不得逾
    越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需依法暫停過戶時,認股權行使
    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認股權利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且本公司有權將已授予
    認股權人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二)解雇
    認股權人如違反本公司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之規定被核定為解僱之處分,其已授予之認
    股權憑證,於解僱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三)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
    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第1款其他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
    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以日期較
    晚者為準),一年內行使之,逾期未行使即視同放棄認股權利。惟若違反競業禁止限制
    時,本公司有權將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四)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未於前
    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死
    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因法定繼承而應得行使本憑證之認股權者,應於事實發生
    後依民法繼承相關條文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繼承過戶相關規定,完成
    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才得以申請行使其應繼承部份之認購權利,惟任
    何申請及認購程序不得逾本憑證之有效存續期限。
    (五)受職業災害殘疾者
    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以行 
    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
    項第1款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
    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一年內行使之。
    (六)留職停薪
    依本條第(二)項第1款規定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應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30日內行
    使其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者,凍結其認股權行使權利,並遞延至復職後恢復;未具
    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則凍結,並自復職日起回復其權利,惟本條第(二)項第1款所規
    定之權利期@間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但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如認股權
    人未於約定復職日復職者,前述凍結之認股權自原約定復職之日失其效力。
    (七)資遣
    依本條第(二)項第1款規定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起1個月內(惟不
    得逾越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需依法暫停過戶時,認股權
    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認股
    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八)調職
    因本公司營運所需,本公司之認股權人,經本公司核定須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其已授
    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響。
    (九)其他非屬上列原因或實際依照前揭各款規定執行時必須依相關法令進行調整時,授
    權董事長依實際狀況個別訂定或調整之。
    (十)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11.其他認股條件:無
    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方式交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
    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包括私
    募、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股票分割、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
    發行新股、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得依下列公式於新股發行除
    權基準日調整之,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
    整,但有實際繳款作業者於股款繳足日調整(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但如認股價格之調整可能對認股權人稅負產生不利影響,本公司不對認股價格調整決定
    對認股權人承擔任何責任。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X﹝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X新股發行股數)/每股
    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X(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變
    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
    藏股。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3)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4)與他公司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時,增資新股每股繳款金額為合併或受讓
    他公司股份基準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平均收盤價。
    (5)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一、三、五
    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6)遇有調整後認股權格低於普通股面額時,以普通股面額發行之。
    (二)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認股價格
    依下列公式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股份減少,於新
    股換發基準日調整(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1)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
    數)。
    (2)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每股退還現金金額占換發新股票前最後交易
    日收盤價之比率)×(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3)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X(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變
    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三)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每單位認股價格
    依下列公式於除息基準日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以下四
    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四) 遇有同時發放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含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則先扣除
    現金股利後,再依股票股利金額調整認購價格。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
    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本條第(四)項規定外,得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
    並填具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二)本公司於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於期限內至指定銀行繳納股款,逾期未
    繳款者,視同自願放棄該次請求之認股權利,該次已請求但未繳款之部份視為未認購,
    認股權人需再次重新辦理認購請求。且認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
    (三)本公司於確認收足股款後,指示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員工認購之股數及員工姓名
    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並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
    股票,上述普通股股票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上市買賣。
    (四)認股權人除於下列期間不得行使認股權外,得於本辦法第六條第(二)項第1款規定之
    範圍與期限內,填具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提出申請。
    (1)當年度股東會召開前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2)自本公司向台灣證券交易所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
    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三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
    (3)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
    (4)「決定當年度之合併基準日之董事會」召開後至當年度合併基準日前之期間;「決定
    當年度之分割基準日之董事會」召開後至當年度分割基準日前之期間;或「決定當年度
    之有償配股基準日之董事會」召開後至當年度有償配股基準日前之期間。
    (五)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將前一季因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購所交付之股
    票數額予以公告,並於每季至少一次,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已完成認股股份資本
    額變更登記。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
    本公司依本辦法所交付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認股權人依本
    辦法所認購之股票及其交易所產生之稅賦,均按當時中華民國主管機關所訂之相關稅務
    規定及受配認股權之海外子公司註冊地及員工所在國家之相關稅務規定辦理之。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本公司完成法定發行程序後,即由承辦部門通知認股權人簽署「員工認股權憑證受
    領書」,經認股權人完成「員工認股權憑證受領書」簽署後,即視為取得受領權利;未
    依規定完成簽署者,即視同放棄受領權利。
    (二)認股權人經通知簽署後,應遵守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外,不得洩露被
    授予之認股權憑證相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之情事,依本辦法第六條第(二)項第2款辦
    理。
    (三) 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並報經主管
    機關核准後生效,認股權憑證發行前如有修改時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
    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
    (四)本公司發行之認股權數量限額依募發準則第六十條之八條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發言日期: 20240424
  • 符合條款: 11
  • 事實發生日: 20240424
  • 市場類型: 上市公司
  •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4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
    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為新台幣10億元
    5.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6.發行價格:發行底標以不低於面額101%為限,實際總發行金額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
    7.發行期間:五年
    8.發行利率:票面年利率為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
    11.承銷方式: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決定之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16.簽證機構:本公司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轉換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辦理,並報准相關主管機關
    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相關轉換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辦理,並報准相關主管機關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相關轉換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辦理,並報准相關主管機關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授權由董事長視發行當時市場狀況
    決定之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轉換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辦理,
    並報准相關主管機關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計劃之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劃項目、資金預定運
    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遇有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
    修正或因應主客觀環境因素而需訂定或修正時,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度第一季財務報告
  • 發言日期: 20240424
  • 符合條款: 31
  • 事實發生日: 20240424
  • 市場類型: 上市公司
  • 說明:
    1.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4
    2.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1113/04/24
    3.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報導期間
    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595,178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516,242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61,34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21,223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69,30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56,690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77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0,609,633
    12.期末總負債(仟元):4,446,149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852,82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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