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廢棄物 |
2025/01/13 |
嘉義縣 |
NT$1,2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牌:AYJ-8287)於113年8月19日12時45分,停於本縣水上鄉國1水上閘道168縣道往西出口,車上乘客隨地便溺,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7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7款 |
41-114-01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7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臺北市中山區德惠街九號六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4/05/22 |
桃園市 |
NT$120,000 |
貴廠產生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廢鐵桶(C-0301)於112年11月8日遭查獲未有標示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分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爰依同法第53條規定限期貴廠於112年11月22日前改善完成;本次(113年4月10日)前往複查,貴廠產生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廢鐵桶(C-0301)仍未有標示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分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示,貴廠屆期未完成改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40-113-05003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新安里洪圳路三六六號及三七六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4/05/22 |
桃園市 |
NT$120,000 |
貴廠產生之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於112年11月8日遭查獲111年1月至112年10月期間皆未有申報產出及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爰依同法第53條規定限期貴廠於112年12月31日前改善完成;本次(113年4月10日)前往複查,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勾稽貴廠網路申報資料,查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製造程序及化學實驗製造程序所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之申報量與實際產出量及貯存量不符,貴廠屆期未完成改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3-05003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新安里洪圳路三六六號及三七六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4/05/22 |
桃園市 |
NT$60,000 |
查貴廠廢棄物貯存區將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與一般事業廢棄物D-2399混合貯存。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 |
40-113-05003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新安里洪圳路三六六號及三七六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4/05/22 |
桃園市 |
NT$12,000 |
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勾稽貴廠網路申報資料,查塗料製造程序之產品及原料皆未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產出及使用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3-05003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新安里洪圳路三六六號及三七六號 |
水污染 |
2023/12/19 |
桃園市 |
NT$30,000 |
貴廠係從事化工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貯留許可),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112年11月8日前往稽查,至貴廠廢水處理設施稽查,現場查核時發現該處理單元(混凝沉澱槽流向分別至製程使用及污泥壓濾式脫水機、抽水站1直接至廢水調整池)廢水流向多處與許可不符。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12-12001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新安里洪圳路三六六號及三七六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12/14 |
桃園市 |
NT$60,000 |
貴廠係從事化工業,領有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案經本局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112年11月8日前往稽查,會同廠方人員於事業廢棄物貯存區勘查,現場發現貴廠原料使用後之廢鐵桶(現場檢視該鐵桶未清洗)使用堆高機將其壓扁後放置太空包內,另調閱貴廠廢鐵桶裝載物為潤濕分散劑,安全資料表閃火點小於60°C,屬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經查該廢棄物未有標示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分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示。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40-112-12005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新安里洪圳路三六六號及三七六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12/14 |
桃園市 |
NT$60,000 |
貴廠係從事化工業,領有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案經本局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112年11月8日前往稽查,會同廠方人員於事業廢棄物貯存區勘查,現場發現貴廠原料使用後之廢鐵桶(現場檢視該鐵桶未清洗)使用堆高機將其壓扁後放置太空包內,另調閱貴廠廢鐵桶裝載物為潤濕分散劑,安全資料表閃火點小於60°C,屬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勾稽111年1月至112年10月貴廠C-0301皆未有申報產出及貯存情形,惟貴廠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事業廢棄物產出及貯存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2-12005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新安里洪圳路三六六號及三七六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12/14 |
桃園市 |
NT$120,000 |
貴廠係從事化工業,領有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案經本局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112年11月8日前往稽查,會同廠方人員於事業廢棄物貯存區勘查,現場發現貴廠原料使用後之廢鐵桶(現場檢視該鐵桶未清洗)使用堆高機將其壓扁後放置太空包內,另調閱貴廠廢鐵桶裝載物為潤濕分散劑,安全資料表閃火點小於60°C,屬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經貴廠總務向本局表示其處理過後之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主要係當廢鐵販賣給附近的資源回收場(主要係交由員工自行載運,不知道回收場實際名稱及地址),惟貴廠未將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40-112-12005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新安里洪圳路三六六號及三七六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3/12/14 |
桃園市 |
NT$6,000 |
查貴廠111年1月至112年10月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及污泥(D-0902)及廠內查核時發現有廢油混合物共9桶(200公升塑膠桶)皆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事業廢棄物產出及貯存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2-12005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新安里洪圳路三六六號及三七六號 |
水污染 |
2023/11/21 |
桃園市 |
NT$105,000 |
貴廠於本市平鎮區新安里洪圳路366號及376號從事化工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10月5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廠人員表示昨日(112年10月4日14時30分)於廠內廢水處理設備T01-02抽水站2馬達異常,導致槽體內廢水溢滿至廠區及廠外,於昨日將廠內廢水處理場地面清理,未發現溢滿之白色廢水流至廠外情況,因近日颱風下雨,該廢水沿土溝滲漏至石門大圳邊坡洩水孔流出至大圳內,貴廠發生疏漏未於三小時內(112年10月4日14時30分至112年10月5日15時05分)通知當地主管機關且緊急應變未完全,導致疏漏至廠外污染水體 (石門大圳),貴廠有疏漏污染物情況、未通報主管機關,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12-1100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新安里洪圳路三六六號及三七六號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20/11/25 |
桃園市 |
NT$6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8月18日上午9時30分派員至前往貴公司平鎮廠(管制編號:H5105420)稽查,貴公司於109年7月16日運送毒性化學物質「二異氰酸甲苯」成分含量:95至100%W/W,數量共計1000公斤,至大洋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有桃園二廠(以下簡稱大洋塑膠,管制編號:H4641669),並委託得統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運送車輛:KLA-0963)運送,因運送液體逾100公斤以上,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第3條及第4條規定,應於運送前申報毒性或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一般運送表單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經查毒性化學物質運送車輛即時追蹤系統,該車輛於109年7月16日上午8時30分離開貴公司平鎮廠,並於上午9時39分到達大洋塑膠公司,較貴公司所提一般運送表單(編號:03A39B9249074011090030)申報核淮時間(109年7月16日上午10點19分),認定貴公司未能於運送前向本府申報運送表單,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0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0條第3項,毒性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第4條 |
34-109-110008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0條第3項及毒性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山區德惠街九號六樓 |
固定空污 |
2018/05/08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從事色膏及離型劑製造,本府107年3月20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污染源操作中,查貴公司106年第1季至106年第4季製造原料使用揮發性有機物超過20公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有機溶劑作業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05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新安里洪圳路三六六號及三七六號 |
固定空污 |
2017/08/18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其他袋式集塵器(A005)之壓差值為0cmH2O(許可操作範圍為5-25cmH2O),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6-08002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新安里洪圳路三六六號及三七六號 |
水污染 |
2011/05/17 |
桃園市 |
NT$30,000 |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第1項第4款,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0-05001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第53條第1項第4款、第16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 |
桃園市平鎮區洪圳路三七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