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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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3/08/29 | 高雄市 | NT$30,000 | 案係本局進行鳳山溪巡查,經本局於112年7年14日10時00分發現本市鳥松區大同路排溝內有大量紅色廢(污)水,經沿線追查上游發現係由一處果園內之排放管所排放,該排放管為貴商行(址設:鳥松區高碼一巷44-1號)所有,現場正排放紅色廢(污)水,人員立即採樣;經會同貴商行人員進廠稽查,貴商行係從事米血糕製作,屬食品製造業,廠區內所產生之廢(污)水未經收集處理後即排出至廠外,水質化驗結果:懸浮固體277mg/L(標準限值為30mg/L)、生化需氧量1050mg/L(標準限值為30mg/L)及化學需氧量1860mg/L(標準限值為100mg/L),造成污染影響鳳山溪水體品質,現場已立即停止排放。查貴商行所有工廠位於鳳山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30-112-08003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鳥松區仁美里高碼三巷四四、四六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