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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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產品過度包裝 | 2021/12/14 | 新北市 | NT$30,000 | 貴公司於******販售之化粧品禮盒(花之舞精巧禮盒(護手霜30ml+唇蜜10ml))包裝體積比值為1.06,超過包裝體積比值1以下之規定。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 | 43-110-120001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4年7月1日環署廢字第0940050818E號「公告限制產品過度包裝」公告事項7(1)1規定,爰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二段四九五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