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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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19/07/23 | 彰化縣 | NT$36,000 | 未依規定於核准復工前完成水質水量自動監測(視)設施、電子式電度表之設置。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8-07001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1月16日環署水字第1080003324號令修正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埤頭鄉大湖村中央路二四一之九號 |
水污染 | 2018/12/12 | 彰化縣 | NT$77,500 | 一、查有貴公司未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從事屠宰作業並有作業廢水產生,作業廢水經處理後排放至廠外地面水體,稽查當時正有廢水放流至廠外。二、貴公司因重油貯油槽管線斷裂致使油品流至廠內雨水溝,再由廠內雨水溝流至廠外地面水體,雖已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惟未於事實發生後三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07-12006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埤頭鄉大湖村中央路二四一之九號 |
水污染 | 2016/01/14 | 彰化縣 | NT$775,072 | 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8款,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 | 30-105-01002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規定,從一重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行政法罰第18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裁處不法利得稽查及裁處作業要點」第9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埤頭鄉大湖村中央路二四一之九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5/10/08 | 彰化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4-10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埤頭鄉大湖村中央路二四一之九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5/10/08 | 彰化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0-104-10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埤頭鄉大湖村中央路二四一之九號 | |
水污染 | 2015/04/27 | 彰化縣 | NT$60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8款,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4-04002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4條、第52條規定,且違規情節屬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項第8款違規情節重大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埤頭鄉大湖村中央路二四一之九號 | |
水污染 | 2015/04/27 | 彰化縣 | NT$4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30-104-04002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2項、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第16條第1項、第50條、第66條第2項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埤頭鄉大湖村中央路二四一之九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4/10/23 | 彰化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3-10003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埤頭鄉大湖村中央路二四一之九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4/10/23 | 彰化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40-103-10003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埤頭鄉大湖村中央路二四一之九號 | |
水污染 | 2013/09/23 | 彰化縣 | NT$14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2-09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埤頭鄉大湖村中央路二四一之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