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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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17/12/07 | 新竹市 | NT$100,000 | 本市環境保護局於106年8月2日委託三普環境分析股份有限公司至貴公司新竹分公司廠進行防制設備(A005、A006)之非甲烷總碳氫化合物(NMHC)效能驗證,檢測位置為防制設備(A005)入口端及排放管道(P005、P006),檢測結果貴公司新竹分公司廠之蓄熱式焚化爐(A006)之廢氣處理量為75.92Nm3/min,經由排放濃度換算得出整廠總排放量為0.62kg/hr,超過半導體製造業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應小於0.6kg/hr)。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 | 20-106-11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第20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東區工業東七路七號 |
水污染 | 2010/10/28 | 新竹市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099-10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 | 新竹市東區工業東七路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