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泰環保實業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4/15 , 02: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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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張凱菱
統一編號
12874400
成立日期
2001/06/20
資本額
8,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02-27915122
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453巷12號2樓之2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張凱菱 董事 100.00%
營業項目
  • 廢車船拆解粉碎(383011)
  • 其他商品批發經紀(451099)
  • 汽車租賃(772100)
  • 停車場管理(524100)
  • 公司歷程
  • 公司名稱變更為正泰環保實業有限公司
    2023/07/07
  • 公司名稱變更為正泰環保實業有限公司(前名稱:政泰有限公司)
    2022/09/16
  • 公司地址變更為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453巷12號2樓之2
    2020/07/09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張凱菱
    2020/07/09
  • 資本額變更為8,000,000
    2016/07/06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張陳美
    2016/07/06
  •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附條件買賣 政泰有限公司 12874400 2020/05/06 2030/05/06 板信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24705470 1,128,600 (新台幣)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5 - - -
    2024 01-12 0萬 0~50萬
    2023 01-12 0萬 0~50萬
    2022 01-2 0萬 0萬
    2021 01-12 0萬 0~50萬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 訴訟救助
    2023
  • 給付延滯費
    2025
  • 依職權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
    2024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移動污染 2024/08/05 桃園市 NT$500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BR-046、自用大貨車)於113年6月17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21-113-080142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四五三巷一二號二樓之二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2023/02/14 臺北市 NT$120,000 公告應回收廢棄物其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未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規定(廢車殼貯存區經現場丈量,確認高度超過6公尺)(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2,危害程度C=1)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機動車輛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5項 45-112-020002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及廢機動車輛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5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四五三巷一二號二樓之二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2022/05/03 臺北市 NT$120,000 公告應回收廢棄物其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未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規定 (廢車殼貯存區堆置高度超過6公尺)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2,危害程度C=1)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機動車輛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5款 45-111-05000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及廢機動車輛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5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四五三巷一二號二樓之二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2022/01/04 臺北市 NT$180,000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以上應回收廢棄物之回收、處理業,未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 (內湖區潭美段一小段431地號上仍有少部份堆置廢車殼,該地號未向本局辦理登記)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3,危害程度C=1)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 45-111-01000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四五三巷一二號二樓之二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2021/10/29 臺北市 NT$120,000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以上應回收廢棄物之回收、處理業,未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回收物堆置於內湖區**段一小段***地號,該地號未向本局辦理登記)(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2,危害程度C=1)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 45-110-10000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四五三巷一二號二樓之二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2021/09/24 臺北市 NT$60,000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以上應回收廢棄物之回收、處理業,未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 (其廢車殼部分貯存於內湖區潭美段一小段431地號確認該地號未向本局辦理登記)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 45-110-09000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四五三巷一二號二樓之二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2021/09/24 臺北市 NT$60,000 公告應回收廢棄物其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未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規定 (廢車殼貯存區經現場丈量,確認堆置高度超過6公尺)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機動車輛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5款 45-110-090002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及廢機動車輛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5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四五三巷一二號二樓之二
    一般廢棄物 2021/08/13 臺北市 NT$1,200 於路旁、屋外或屋頂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廢棄零件)(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41-110-08114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四五三巷一二號二樓之二
    移動污染 2021/05/10 臺北市 NT$3,000 移動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值。(黑煙不透光率:2.4m-1)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21-110-050304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四五三巷一二號二樓之二
    一般廢棄物 2021/01/20 臺北市 NT$1,200 於路旁、屋外或屋頂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41-110-013244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四五三巷一二號二樓之二
    一般廢棄物 2021/01/20 臺北市 NT$1,200 於路旁、屋外或屋頂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41-110-013274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四五三巷一二號二樓之二
    一般廢棄物 2021/01/18 臺北市 NT$1,200 於路旁、屋外或屋頂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41-110-012996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四五三巷一二號二樓之二
    事業廢棄物 2021/01/07 臺北市 NT$1,200 於路旁、屋外或屋頂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堆置廢車殼)(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40-110-01001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四五三巷一二號二樓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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