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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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邑有限公司 | 1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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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18/02/05 | 新北市 | NT$60,000 | 貴公司報運進口「USED MOTOR(不堪用)」貨物1批,經查裝運含少量油脂之廢馬達,認定為一般事業廢棄物(非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輸入前應先向本局申請事業廢棄物輸出並取得相關許可文件後始得為之,惟未依規定申請核發輸出許可文件即逕行輸入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40-107-02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二○六號一二樓之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