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揚衛生工程行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4/15 , 02:32 PM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4/15 , 02:32 PM
負責人
潘李金秋
統一編號
13848211
成立日期
2001/11/06
資本額
1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忠順街2段100號6樓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潘李金秋 100%
營業項目
  • 廢水及污水處理(370000)
  • 其他家用電器零售(474199)
  • 其他家用電器批發(456199)
  • 公司歷程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2022 - - -
    2021 - - -
    2020 - - -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事業廢棄物 2022/09/23 新北市 NT$60,000 臺端(即天揚衛生工程行)所有車輛(車號:AXV-1**8)載運廢棄物(水肥或糞尿等廢棄物,廢棄物代碼:D-0104),該車輛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惟文件欄位空白未填寫,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0-111-090030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文山區忠順街二段一○○號六樓
    事業廢棄物 2022/09/23 新北市 NT$6,000 臺端(即天揚衛生工程行)為核可之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9臺北市廢丙清字第0079號),所有之清運機具(車號:AXV-1**8)載運廢棄物(水肥或糞尿等廢棄物,廢棄物代碼:D-0104),稽查時該清除機具即時追蹤系統未維持正常運作。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40-111-09003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二、(二)及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文山區忠順街二段一○○號六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0/11/27 臺北市 NT$6,000 清除、處理機構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應事先與委託人訂定契約書(委託清除廢棄物清除紀錄表)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車號:A**-1**)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44-109-11006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文山區忠順街二段一○○號六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0/11/27 臺北市 NT$6,000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未依本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或許可事項辦理 (清除紀錄表,日期:8月20日)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車號:2*-*P)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44-109-110067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文山區忠順街二段一○○號六樓
    本頁內所載之資料,所載資料之完整性、即時性和正確性仍應以資料來源單位為準。
    公司一有新動態,我們馬上通知你,追蹤公司讓你不錯過任何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