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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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18/01/08 | 新北市 | NT$15,000 | 臺端經營之機車排氣檢驗站即時檔車號與機車攝影檔車號有不符情形(8月13日:車號605-KUP誤植為805-KUP、8月17日:車號696-KPE誤植為209-KBQ、9月16日:車號GXV-658誤植為33-32;車號609-KYF誤植為609-KYE、9月20日:車號586-DEJ誤植為086-DEJ),年度內累積缺失筆數合計達5筆,且未主動通報本局修正。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4款 | 21-107-01001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暨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3項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一八三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