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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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棋村 | 董事 | 2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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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04/13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111年1月3日申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依據貴公司提送申請資料,經查清除車輛(956-SF)已於110年10月20日繳銷牌照,,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1-04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田單四街二八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03/22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111年1月3日申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經查發現貴公司專責人員蘇○○擔任「芳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未專任於貴公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 44-111-03001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田單四街二八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8/07/05 | 高雄市 | NT$12,000 | 本局107年4月24日派員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執行清運機具道路攔檢作業,發現貴事業清運車輛雖設有污水收集桶,惟車體後方無廢污水收集溝,無收集功能,明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7-07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田單四街二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