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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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19/08/14 | 臺南市 | NT$486,000 | 貴公司學甲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28日派員督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91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食品製造業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8-08001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光華里筏子頭二一之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