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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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0/09/25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228之1號(桃園市八德區豐德段422地號)從事砂石買賣,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1月25日派員前往稽查,查核應採行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結果,合計缺失20點,本局依違反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告發並限期109年1月8日前完成改善,惟貴公司逾期未完成改善,執行按次處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109-09002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溪區仁武里介壽路六九八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20/07/06 | 桃園市 | NT$100,000 | 查核應採行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結果,合計缺失20點,詳細說明如下:(一)公私場所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未設置或採行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至第5款規定防制設施之一,記缺失點數10點。(二)公私場所以車輛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車輛清洗):運輸車輛離開公私場所前,未依規定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記缺失點數10點。經複查,貴公司逾期仍未完成改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 20-109-07001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溪區仁武里介壽路六九八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20/06/10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應採行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結果,合計缺失20點,詳細說明如下:一、公私場所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未設置或採行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至第5款規定防制設施之一,記缺失點數10點。二、公私場所以車輛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車輛清洗):運輸車輛離開公私場所前,未依規定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記缺失點數10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109-06001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溪區仁武里介壽路六九八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