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空污 |
2023/11/16 |
新北市 |
NT$380,000 |
貴公司所屬廠址從事預拌混凝土製造業,現場使用預拌混凝土機械設備將水泥、混凝土粒料及摻料(爐石),以水充分混合後製成產品,且查總拌合量在五十立方公尺/日以上,核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4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混凝土拌合程序),惟未依規定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2-11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一○八巷五弄八號二樓 |
固定空污 |
2023/11/16 |
新北市 |
NT$0 |
貴公司所屬廠址從事預拌混凝土製造業,現場使用預拌混凝土機械設備將水泥、混凝土粒料及摻料(爐石),以水充分混合後製成產品,且查總拌合量在五十立方公尺/日以上,核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4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混凝土拌合程序),惟未依規定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2-11001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4條第1款及第8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一○八巷五弄八號二樓 |
水污染 |
2023/11/15 |
新北市 |
NT$30,000 |
貴公司所屬廠區為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水泥業,稽查時作業中,現場查獲將水泥、混凝土粒料及摻料(爐石),以水充分拌合後製成產品(混凝土)出貨,場內作業產生之廢水收集至貯存槽(沉沙池)處理後回收使用,惟未取得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即逕行貯留行為。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12-11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一○八巷五弄八號二樓 |
水污染 |
2023/11/15 |
新北市 |
NT$0 |
貴公司所屬廠區為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水泥業,稽查時作業中,現場查獲將水泥、混凝土粒料及摻料(爐石),以水充分拌合後製成產品(混凝土)出貨,場內作業產生之廢水收集至貯存槽(沉沙池)處理後回收使用,惟未取得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即逕行貯留行為。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12-11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4條第1款及第8條第3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一○八巷五弄八號二樓 |
移動污染 |
2023/09/16 |
臺北市 |
NT$2,000 |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2-0902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一○八巷五弄八號二樓 |
移動污染 |
2023/04/25 |
新北市 |
NT$3,000 |
車輛(車號:K8T-9*1)111年度逾應檢驗日(111年1月1日至111年3月底)起6個月仍未實施定期檢驗,經本局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0條第3項 |
21-112-04628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0條第3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7條第1款第3目規定裁處。 |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一○八巷五弄八號二樓 |
一般廢棄物 |
2022/12/15 |
基隆市 |
NT$1,200 |
造成地面污染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1-12016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一○八巷五弄八號二樓 |
移動污染 |
2022/08/18 |
新北市 |
NT$500 |
車輛(車號:K8T-***)應辦理定檢期間為111年1月1日至111年3月底,111年度逾期未辦理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21-111-08332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0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7條第1款第1目規定裁處。
|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一○八巷五弄八號二樓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04/21 |
基隆市 |
NT$6,000 |
查貴公司骨材庫更新未依法事先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且貴公司經本局執行108 年度「廢棄物處理機構及再利用機構輔導」,其中再利用檢核部分,多項原物料、製成、申報資料與質量平衡圖不一致,本局分別於108年9月5日、109年2月27日至貴公司稽查輔導並限期109年3月15日前申辦「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變更,以確保現場施作與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內容相符,迄今尚未提出,違規事實明確,本案仍依規告發裁處。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4-109-04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基隆市安樂區中崙里武訓街一七號 |
水污染 |
2019/12/04 |
基隆市 |
NT$60,000 |
本局前於108年9月16日至貴公司進行稽查,經查沉澱池(一)、沉澱池(二)及貯留槽處理單容量、數量及操作參數變更,涉及廢(污)水之收集、處理或排放事項,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並未依登記事項運作。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48條第2項 |
30-108-11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4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基隆市安樂區中崙里武訓街一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10/05 |
臺北市 |
NT$6,000 |
車輛載運剩餘土石方、建築材料、一般廢棄物或其他物品,於運輸途中滲漏、散落污染道路、地面(車號:3F-820未妥善預拌混泥車斗,滲落泥沙.污染範圍逾50公尺以上,污染情節嚴重)(污染程度A=5,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0-108-10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一○八巷五弄八號二樓 |
固定空污 |
2018/10/30 |
新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將水泥、混凝土粒料及摻料(爐石),以水充分拌合後製成產品(混凝土)出貨,總拌合量達2,400立方公尺/日,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四批第二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營運。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10001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 |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一○八巷五弄八號二樓 |
固定空污 |
2018/10/30 |
新北市 |
NT$0 |
貴公司將水泥、混凝土粒料及摻料(爐石),以水充分拌合後製成產品(混凝土)出貨,總拌合量達2,400立方公尺/日,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四批第二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營運。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10001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一○八巷五弄八號二樓 |
水污染 |
2018/09/17 |
新北市 |
NT$30,000 |
貴公司從事水泥業,稽查時作業中,現場混凝土製程廢水收集至貯存槽後回收使用,惟未取得貯留許可,逕行貯留廢污水。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07-09002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 |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一○八巷五弄八號二樓 |
水污染 |
2018/09/17 |
新北市 |
NT$0 |
貴公司從事水泥業,稽查時作業中,現場混凝土製程廢水收集至貯存槽後回收使用,惟未取得貯留許可,逕行貯留廢污水。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07-09003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一○八巷五弄八號二樓 |
水污染 |
2018/05/23 |
基隆市 |
NT$30,000 |
環保署北區環境督察大隊前於107年3月14日14時10分至該公司進行督察,查有違規;該公司事業廢水處理流程設有沉澱池,經沉澱後貯留,全量回收至製程使用,惟該公司未依規定申請事業廢水貯留許可,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規定,並依同法第48條規定進行裁處,參照『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計算違規點數共計2點,採處分基數金額為1萬5仟元,裁處金額為新台幣3萬元。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07-05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基隆市安樂區中崙里武訓街一七號 |
水污染 |
2018/05/23 |
基隆市 |
NT$30,000 |
環保署北區環境督察大隊前於107年3月14日14時10分至該公司進行督察,查有違規;經查作業區廢水流至廢水收集陰井期間,惟陰井沉水馬達故障,導致作業廢水溢流至廠區外雨水溝,有疏漏廢水至水體情形,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規定,並依第51條規定進行裁處,參照『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計算違規點數共計6點,採處分基數金額5仟元,裁處金額為新台幣3萬元。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30-107-05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基隆市安樂區中崙里武訓街一七號 |
固定空污 |
2013/03/27 |
新北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 |
20-102-03004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及第6條之第2款、第3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及第2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一○八巷五弄八號二樓 |
固定空污 |
2013/03/26 |
新北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 |
20-102-03004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76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7條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一○八巷五弄八號二樓 |
移動污染 |
2013/03/19 |
基隆市 |
NT$5,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2-03004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基隆市安樂區中崙里武訓街一七號 |
移動污染 |
2012/09/14 |
新北市 |
NT$6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2項 |
21-101-09014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4條第1項第3款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一○八巷五弄八號二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1/05/18 |
基隆市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40-100-05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基隆市安樂區中崙里武訓街一七號 |
固定空污 |
2011/03/17 |
新北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0-03003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後段規定裁處。 |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一○八巷五弄八號二樓 |
移動污染 |
2010/05/18 |
臺北市 |
NT$5,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099-05006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 |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一○八巷五弄八號二樓 |
固定空污 |
2010/05/11 |
新北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3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5款 |
20-099-05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5款、第5條第3款及第9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後段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
|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一○八巷五弄八號二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0/02/08 |
基隆市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099-02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基隆市安樂區中崙里武訓街一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