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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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盈秀(出資額(元):1,000,000) | |||
陳亮堯(出資額(元):24,000,000) |
案件類別 | 債務人名稱 | 債務人統編 | 契約啟始日期 | 契約終止日期 | 抵押權人名稱 | 抵押權人統編 | 擔保債權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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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抵押 | 允力企業行負責人陳亮堯 | 18156258 | 2018/09/12 | 2028/09/12 | 新鑫股份有限公司 | 22764579 | 45,951,360 (新台幣)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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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銀行「馬到成功黃金條塊(紀念版)」禮盒24,000個採購案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2/05/21 | 否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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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19/02/11 | 屏東縣 | NT$1,200 | 貴行所有之屏東縣政府水利處採售分離提貨單,於107年12月22日發現被棄置於本縣竹田鄉六巷村太平路與大學路交叉路口旁農田內(竹田鄉新田段485-1地號)之指定清除地區,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8-02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屏東縣里港鄉三張廍段八七之四○地號,三張廍段八七之四一地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9/02/11 | 屏東縣 | NT$1,200 | 貴行所有之屏東縣政府水利處採售分離提貨單,於107年12月26日發現被棄置於本縣竹田鄉六巷村太平路與大學路交叉路口旁農田內(竹田鄉新田段485-1地號)之指定清除地區,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8-02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屏東縣里港鄉三張廍段八七之四○地號,三張廍段八七之四一地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9/02/11 | 屏東縣 | NT$1,200 | 貴行所有之屏東縣政府水利處採售分離提貨單,於108年1月12日發現被棄置於本縣竹田鄉六巷村太平路與大學路交叉路口旁農田內(竹田鄉新田段485-1地號)之指定清除地區,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8-02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屏東縣里港鄉三張廍段八七之四○地號,三張廍段八七之四一地號 |
水污染 | 2018/09/11 | 屏東縣 | NT$10,000 | 貴公司從事土石加工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7月1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產出之廢(污)水,經沉砂-沉澱後全量回收製程再利用,惟貴公司未每日記錄廢水回收之電度表累計用電度數及水量計測設施累計水量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7-09001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里港鄉三張廍段八七之四○地號,三張廍段八七之四一地號 |
固定空污 | 2018/09/10 | 屏東縣 | NT$100,000 | 一、本署107年7月11日派員督察,發現該行產出之廢(污)水,經沉砂-沉澱後全量回收製程再利用,惟該行未每日記錄廢水回收之電度表累計用電度數及水量計測設施累計水量讀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66條第2項規定。二、該行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原料使用量、產品產量,污染源設備(顎碎機E002 錐碎機E003)之操作電流、污染防制設備(自動灑水設備水錶定時器、自動洗車設備水錶)之累計用水量等,該行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三、民眾陳情二重溪畔疑似有砂石場埋設暗管偷排廢水,請貴府加強二重溪畔巡查及鄰近砂石場之稽查管制。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09001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里港鄉三張廍段八七之四○地號,三張廍段八七之四一地號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8/03/05 | 屏東縣 | NT$750,000 | 允力企業行於本縣里港鄉三張廍段87-40地號等3筆土地,面積14,093平方公尺,未經環境影響評估程序即經營砂石碎解洗選場。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22條規定。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1項,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2條 | 10-107-030003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1項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2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里港鄉三張廍段三○五之一一地號,三張廍段三○五之一三地號,三張廍段三○五之四二地號,三張廍段三○五之四三地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