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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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凱 | 董事長 | 0.01% | 華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白昌明 | 董事 | 0.01% | 三圓投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王雅麟 | 董事 | 0.01% | 三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李焰彰 | 監察人 | 85.19% | 山圓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日期 | 違反法規法條 | 罰鍰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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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4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 | |
2023/12/08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第3款 | |
2021/09/03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28條第1項 | |
2021/01/05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 | |
2018/07/27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4款。 | |
2017/07/06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 |
2017/05/02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3、4款。 | |
2017/04/05 | 1.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2.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30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3.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之1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3、5款。;4.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 | |
2017/03/01 | 1.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4款。;2.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5款。;3.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7款。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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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19/10/14 | 新北市 | NT$1,200 | 貴公司未注意環境維護,致車輛進出工地夾帶泥沙,污染路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8-1003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九六號八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9/10/04 | 新北市 | NT$1,200 | 貴公司從事營建工程作業,未注意環境維護,致泥沙污染路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8-10008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點規定裁處。 |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九六號八樓 |
一般廢棄物 | 2019/05/27 | 新北市 | NT$1,200 | 貴公司從事營建工程,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車輛進出工地輪胎夾帶泥砂,污染路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8-05105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本局處理民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一般廢棄物)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九六號八樓 |
水污染 | 2019/03/14 | 新北市 | NT$30,000 | 貴公司承攬「汐止水源段1066、1069地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現場作業中,發現工區作業產生淤泥,未經妥善收集處理及採取必要之污染防治措施,逕行棄置其他污染物(淤泥)於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 | 30-108-0300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九六號八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7/08/25 | 臺北市 | NT$6,000 | 一般事業廢棄物未依規定檢具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承攬本市106建字第0120號新建(含拆除)工程)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6-0801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九六號八樓 |
噪音污染 | 2017/02/06 | 臺北市 | NT$3,000 | 營建工程未經核准,於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操作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國光台北車站東一門轉運站工程)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22-106-020010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九六號八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