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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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柏豐 | 董事 | 31.76%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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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17/03/20 | 嘉義縣 | NT$10,000 | 貴公司位於本縣大林鎮大工一段232地號之榮全化工機械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該工程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之申請核准並據以實施,而逕行動工且已完工。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6-03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二○○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