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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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1/05/19 | 新竹縣 | NT$60,000 | 本局於109年6月3日接獲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竹東派出所通報至現場稽查,經查台端所屬企業社之所有車輛,由台端所駕駛車上載運由松鷹部落擋土牆工程所產出之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竹東鎮北興路三段及水資路口,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上事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0-05002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縣竹東鎮榮華里竹榮路三五號四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