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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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2/07/11 | 臺中市 | NT$100,000 | 查貴公司領有銅鑄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11年5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核時製程運作中,現場增設淋砂區(含沾漿及砂桶),部分防制設備拆除,部分防制設備新增,且防制設備編號異動,另增設排放管道,其製程流程、污染源及防制設備數量與許可證核定內容不一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20-111-07000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三十五路三七號一樓 |
固定空污 | 2018/07/05 | 臺中市 | NT$100,000 | 本次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督察會同本局於107年4月17日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鋼鑄造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482-02號),查核時現場製程部分運作中,核對貴公司操作許可證現場查獲缺失如下:(一)污染源設備脫蠟區(E093)許可核定脫蠟爐2台,惟現場另設有蒸蠟爐1台且產生之蠟脫水蒸氣連接排放管道排出,上述製程設備及流向皆未登載於許可證內容。(二)查核現場噴砂機(E031)運作中,惟下游防制設備旋風式分離器(A020)未開啟操作,現場壓差計讀值為0cmH2O,與許可證核定操作範圍2~15cmH2O不符。(三)查核現場噴砂機(E053)運作中,惟下游防制設備旋風式分離器(A038)未裝設監視儀表-壓差計,與許可證核定內容不一致。綜上,前揭情事皆與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不一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7-07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三十五路三七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5/15 | 臺中市 | NT$6,000 | 查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事業廢棄物處理管制遞送三聯單及上網申報紀錄等相關佐證資料,其中廢油混合物(D-1799)原貯存約8公噸,於107年1月至3月之間委託不明人士清除出該廠以外(目前剩約200公斤),未紀錄清除廢棄物之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未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規定,依法告發。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 | 40-107-05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三十五路三七號 |
固定空污 | 2017/05/25 | 臺中市 | NT$100,000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482-01號),現場設置之防制設施與許可證記載內容不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6-050028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482-01號),現場設置之防制設施與許可證記載內容不符。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三十五路三七號 |
固定空污 | 2013/09/26 | 臺中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2-09002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之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三十五路三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