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 |
2022/12/07 |
臺南市 |
NT$72,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0月28日派員督察,於其廠房西側發現堆放貴公司產出大量破損太空袋(廢塑膠混合物,D-0299)露天貯存,其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40-111-1200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2/12/07 |
臺南市 |
NT$12,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0月28日派員督察,查對貴公司109年12月、110年3、4月廢塑膠混合物(代碼D-0299)分別申報產出量為5.2、1、5.2公噸(許可最大月產生量0.5公噸/月)及110年3月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代碼D-0899),申報產出量為0.8公噸(許可最大月產生量0.5公噸/月),已逾核准最大月產生量(0.5公噸/月)之百分之十,且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1-120016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2/12/07 |
臺南市 |
NT$6,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0月28日派員督察,勾稽貴公司110年1月至110年8月飼料製造程序(M05)之原物料(動物性廢渣,R-0119)申報使用量為49.35公噸,產品中之補助飼料產出申報為0、飼料添加物申報產出14.86公噸,查對貴公司提供之原物料及產品紀錄表,據廠方人員表示貴公司係另行購置魚粉(產品)摻配其動物性廢渣使用,導致原物料及產品紀錄表之補助飼料(產品)產出39.83公噸及飼料添加物產出97.56公噸,與申報之產品數量不相符。另查110年4月廢塑膠混合物申報貯存量為0.5公噸,5月未申報產出,惟5月貯存量卻申報為1公噸,6月亦未申報產出,惟6月貯存量卻申報為1.5公噸,7月則申報為2公噸;另110年3月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申報貯存量為0.8公噸,惟4月未見外運清除處理紀錄申報貯存量卻減少為0.5公噸,係貴公司未正確申報廢棄物清理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1-120017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2/12/07 |
臺南市 |
NT$6,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0月28日派員督察,現場要求貴公司提供M04有機質肥料製程相關運作紀錄資料,貴公司表示M04未申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文件,因此未製作再利用相關紀錄,貴公司對於廢棄物再利用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剩餘廢棄物之處置、再利用製程用水量、用電量及污染防治操作情形,無法提供相關紀錄或資料供查,貴公司亦表示未作成相關書面紀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 |
40-111-12001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十八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2/12/06 |
臺南市 |
NT$12,000 |
本局110年3月24日派員稽查,經巡視廠區發現有動物性廢渣(R-0119)、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等廢棄物未依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貯存區配置圖貯存。經本局限期於110年6月30日前改善完成,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10年7月28日前往稽查,發現動物性廢渣(R-0119)露天貯存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滲出、污染地面情事,現已清除完畢,皆使用鐵桶盛裝R-0119,認定已改善完成,惟現場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及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等廢棄物,一部分仍露天堆置於場內,未依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貯存區配置圖貯存。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40-111-12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2/12/06 |
臺南市 |
NT$24,000 |
本局110年3月24日派員稽查,經巡視廠區發現有動物性廢渣(R-0119)、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等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滲出、污染地面情事,且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經本局限期於110年6月30日前改善完成,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10年7月28日前往稽查,發現動物性廢渣(R-0119)露天貯存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滲出、污染地面情事,現已清除完畢,皆使用鐵桶盛裝R-0119,認定已改善完成,惟現場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及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等廢棄物,一部分仍露天堆置於場內,且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40-111-12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2/01/04 |
臺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於本市學甲區從事有機質肥料、飼料製造生產作業,領有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200-0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0月28日派員督察飼料製造程序(M05),現場M05製程未作業,查核其洗滌塔(A501)須每日記錄經洗滌塔之洗滌液流率及臭氧流量資料,貴公司現場提供110年10月列印電腦報表製程污染源設備操作紀錄表,發現110年10月16日、18日、19日、20日、21日僅記錄洗滌液流率數據,臭氧流量資料記載為0,未依許可規定內容記錄,貴公司代表亦自承無現場記錄報表亦無其他紀錄補充,顯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內容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20-111-01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一、二及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10/18 |
臺南市 |
NT$12,000 |
本局人員於110年8月19日16時40分許至本市學甲區東成飼料股份有限公司(學甲區新達里瓦寮22-3號)巡查,現場於貴公司內堆肥區門口發現露天堆置廢白土(R-0404),貯存地點、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設施。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40-110-10002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5/28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110年3月24日派員稽查,經巡視廠區發現有動物性廢渣(R-0119)、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等廢棄物未依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貯存區配置圖貯存。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0-050069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新達里瓦寮二二之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5/28 |
臺南市 |
NT$18,000 |
本局110年3月24日派員稽查,經巡視廠區發現有動物性廢渣(R-0119)、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等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滲出、污染地面情事,且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40-110-050071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新達里瓦寮二二之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5/03 |
臺南市 |
NT$12,000 |
本局於109年6月19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至東成飼料股份有限公司聯合稽查,貴公司係環保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領有本局核可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稽查時,現場可見貴公司產出廢木材棧板(D-0701),惟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登載,另廢塑膠混合物(D-0299)與廢白土(R-0404)混合貯存,顯與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之廠區配置圖不符。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0-050001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5/03 |
臺南市 |
NT$18,000 |
本局於109年6月19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至東成飼料股份有限公司聯合稽查,該公司係環保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領有本局核可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稽查時,現場發現廢塑膠混合物(D-0299)露天堆置,並與廢白土(R-0404)混合貯存,其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有廢棄物飛揚、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或散發惡臭之虞,且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亦無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40-110-05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6/18 |
臺南市 |
NT$12,000 |
本局109年4月27日16時50分許派員至貴公司由代表人李文雄陪同,於廠區發現露天堆置食品污泥混合廢白土貯存地點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60028 |
一年內第2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二項次十三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0/06/15 |
臺南市 |
NT$300,000 |
本局109年3月20日督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九連環境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至貴公司飼料製造程序(M05)進行排放管道(P501)異味污染物採樣,採樣時製程作業中,經檢測結果檢測值為1740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高度(h≦18公尺),超過標準值1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20-109-06000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11/06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08年10月07日派員至本市學甲區新達里瓦寮22之3號稽查,稽查時至貴公司由環保專責人員陪同,貴公司領有臺南市政府108年2月15日府環事字第108217373號函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於廠內見有堆放廢白土(R-0404)及動物性廢渣(R-0119)、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木材(R-0701)未依貴公司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堆放。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8-11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一項次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新達里瓦寮二二之三號 |
固定空污 |
2019/08/22 |
臺南市 |
NT$20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7月1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152-01號),發現飼料製造程序(M02)(080040),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應記載事項:八、固定污染源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紀錄規定,2、污染源設備操作紀錄規定,污染設備(編號/名稱):E003、E020、E086/散裝原料入料口,E021、E023~E028、E031、E034、E053、E058、E060~E063/原料儲槽,E029/袋裝原料入料口(螺旋輸送機),E030、E052、E059/混合機,E032、E077、E054、E085/粉碎機,E033、E056/袋濾機,E035、E078/製粒機,E036、E071/冷卻機,E037、E057/篩選機,E038/成品槽,E051/袋裝原料入料口,E055/分級機,E064~E065/攪拌槽,E066~E067/發泡機,E068/乾燥機,E069/半成品槽,E070/滾筒機,E072~E075/半成品槽,E076/壓碎機,E079/包裝機,E080/磅桶,E081/螺旋輸送機,E084/包裝機,E083/成品儲槽,E087~E088/烘乾機,紀錄項目:原料進料量、產品出料量,紀錄週期:每日乙次,污染設備(編號/名稱):E301/蒸氣鍋爐,紀錄項目:原料進料量、產品出料量、燃料進料量,紀錄週期:每日乙次,皆未做成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20-108-080027 |
本案為貴公司一年內第2次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9/02/22 |
臺南市 |
NT$200,000 |
本府環保局於107年8月16日前往貴公司稽查,稽查時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未在現場,現場請貴公司出○○相關資料,包含該員上班打卡紀錄、出缺勤資料、勞健保投保資料,貴公司皆無法提供;○○雖於25分鐘後到場),惟查核顯示貴公司應設置未設置專責人員並且未依規定報備地方主管機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 |
20-108-02001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第4項暨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12/21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0月2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廠房前方空地堆有D-0599及R-0404,另廠內D-0899、D-0299貯存區位置堆置R-0404,與核准之貯存設施不符,且均未依規定向本局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變更。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7-12003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12/21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0月2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廠房前方空地堆置D-0599及R-0404,未有中文標示且露天貯存,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40-107-12003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8/11/05 |
臺南市 |
NT$600,000 |
貴公司從事事業廢棄物畜禽屠宰下腳料、動物性廢渣,再利用為飼料原料,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7月16日會同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督查,貴公司(管制編號:R9100344)領有飼料製造程序(M02)操作許可證,其許可證次頁第8頁製程流程圖為原料(如粉頭、米糠、動物性廢渣、碳酸鈣)經混合機、粉碎機、袋濾機、製粒機、冷卻機、篩選機後,在經包裝機為成品配合飼料;另許可證次頁第9頁製程流程圖為袋裝原料(粉頭、魚粉、米糠、碳酸鈣)經混合機、粉碎機、分級機、袋濾機、混合機、發泡機、乾燥機和冷卻機後,成為飼料半成品,部分飼料半成品在加入魚油後,即為配合飼料。惟稽查時發現製程源頭有擴增12台原料進料槽和乾燥機台、3台魚油製造機、4台魚粉烘乾機之污染源,且有操作之情事,為固定污染源飼料製造程序(M02)設備之擴增,其操作內容異動而與操作許可證記載內容不符。貴公司自應依原設置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而前述違規行為即未依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7-11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9/11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07年7月3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廠房左側水泥空地堆置食品加工污泥,貴公司未依規定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該貯存區並經審查核准,即逕行堆置上開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7-09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9/11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07年7月3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廠房左側水泥堆置食品加工污泥,現場廢棄物露天堆置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未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40-107-09001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項、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8/28 |
臺南市 |
NT$12,000 |
本局人員於107年7月12日前往學甲區宅子港段256-34地號土地巡查,發現貴公司收受之食品加工污泥及廢白土先於廠內倉庫內攪拌堆置、未完全發酵,再移至上揭地號土地堆置曝曬,現場貯存地點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40-107-080034 |
本案為貴公司一年第2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8/15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07年7月1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廠房西側、前側及廠房西側魚塭旁堆置廢太空包,貴公司未依規定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該廢棄物貯存區並經審查核准,即逕行堆置上開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7-08002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8/15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07年7月1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原物料動物性廢渣(廢棄物代碼:R-0119)、廢白土(廢棄物代碼:R-0404)、食品加工污泥(R-0902)自106年8月迄107年5月申報不平衡,顯未依規定正確申報前述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7-08002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8/15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07年7月1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廠房西側、前側及廠房西側魚塭旁露天堆置廢太空包,且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40-107-08003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7/23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07年6月1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大門右側設置廠房從事再利用廢棄物作業,惟查貴公司經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並未登載該作業區,是貴公司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並經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7-07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8/05/16 |
臺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從事事業廢棄物畜禽屠宰下腳料、動物性廢渣,再利用為飼料原料,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3日派員稽查,貴公司(管制編號:R9100344)領有飼料製造程序(M02)操作許可證,其操作流程包含一台蒸氣蒸發量達1.98公噸/小時之鍋爐,惟現場查核發現另設置一台蒸氣蒸發量達3公噸/小時之鍋爐,此製程係屬環保署公告第五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惟貴公司未依規定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20-107-05000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7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8/05/02 |
臺南市 |
NT$200,000 |
貴公司係從事飼料製造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3月20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於貴公司大門口及周界聞有明顯魚飼料及發酵堆肥異味,經會同貴公司負責人李文雄先生至貴公司廠區內巡查,於學甲區宅子港段170-171、170-172地號見有堆置肥料,未裝置惡臭收集及處理設施,產生惡臭逸散於空氣中,與本府環境保護局人員於貴公司周界所聞之異味相同。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20-107-05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60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4/19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07年3月2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大門左側廠房後方堆置木屑、飼料原料下腳料及廢白土與食品加工污泥混合物,貴公司未依規定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該貯存區並經審查核准,即逕行堆置上開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7-04002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4/19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07年3月2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大門左側廠房後側堆置木屑、飼料原料下腳料及廢白土與食品加工污泥混合物,現場廢棄物露天貯存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未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40-107-04002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項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8/04/13 |
臺南市 |
NT$200,000 |
貴公司係從事飼料製造作業,製程為飼料製造程序(M02),並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152-01號),依許可證內容規定原物料、產品紀錄表及設備檢查表應每日紀錄,惟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3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提供之107年1月至3月份原物料及產品紀錄表、設備檢查紀錄表之 107年1月2、5、8、10、11、15、17、19、20、26日及2月1、5、6、7、8、9、12、13、14、22、23、26日未紀錄,是貴公司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 |
20-107-04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3/28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07年2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辦公室後側堆置木屑、飼料原料下腳料及廢白土與食品加工污泥混合物,貴公司未依規定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該貯存區並經審查核准,即逕行堆置上開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7-03003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3/28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07年2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辦公室後側堆置木屑、飼料原料下腳料及廢白土與食品加工污泥混合物,現場廢棄物露天貯存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未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40-107-03003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項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3/20 |
臺南市 |
NT$30,000 |
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本局106年12月27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06124693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07年3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局於107年3月7日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7-03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3/20 |
臺南市 |
NT$30,000 |
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第1項暨經濟部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第2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本局106年12月27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06124694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6日前完成改善,惟經本局於107年3月7日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40-107-03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8/03/20 |
臺南市 |
NT$30,000 |
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第1項規定,經本局106年12月27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06124695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6日前完成改善,惟經本局於107年3月7日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7-03001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8/01/23 |
臺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從事事業廢棄物畜禽屠宰下腳料、動物性廢渣,再利用為飼料原料,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2月28日派員執行民眾陳情案件稽查,沿台84巡查至學甲區瓦寮村時空氣中瀰漫著飼料味、魚塭味和堆肥發酵味,巡至貴公司(瓦寮22之3號)附近有更濃的飼料味和堆肥發酵味,遂進廠稽查;會同貴公司老闆李○○現勘,發現廠內有約200噸有機質肥料進行露天堆肥作業,現場有翻堆機進行翻拌產生發酵異味逸散於空氣中,其發酵過程未裝置異味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異味逸散於空氣中,於廠區內外皆聞有相同的異味,有稽查單(含照片、錄影檔)可稽。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 |
20-107-01001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60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固定空污 |
2018/01/11 |
臺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從事事業廢棄物畜禽屠宰下腳料、動物性廢渣,再利用為飼料原料,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1月14日派員執行民眾陳情案件督查,貴公司(管制編號:R9100344)領有飼料製造程序(M02)操作許可證,現場查核發現缺失,其空污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A004~A006)未依規定每日紀錄清灰時間頻率,是貴公司未依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7-01000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12/27 |
臺南市 |
NT$6,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於106年11月1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肥料製程添加物未依規定上網申報使用量;另106年7月至9月動物性廢渣實際非用於肥料製程,卻申報於肥料製程;104年至105年9月飼料製程原物料僅申報再利用事業廢棄物,未申報其他原物料使用量,105年10月迄今未申報原物料及產品產量;另收受廢白土、食品加工污泥產生之廢太空包袋未申報產出、貯存、清運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6-12007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新達里瓦寮二二之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12/27 |
臺南市 |
NT$6,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於106年11月1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於室外攪拌、堆置發酵曝曬再利用廢棄物,無採用有效抑制其逸散惡臭及除臭措施;另貴公司每月皆有販售飼料及肥料,惟未依規定申報銷售對象等相關資料及申報售出量為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第2款 |
40-106-12007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第2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新達里瓦寮二二之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12/27 |
臺南市 |
NT$6,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於106年11月1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將待再利用之廢白土及廢太空包袋堆置廠房外,未依規定標示且無防止雨水流入、滲透措施,另動物性廢渣再利用前堆置廠外,廢液未妥善收集流入廠內溝渠。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 |
40-106-12007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新達里瓦寮二二之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7/04/25 |
臺南市 |
NT$12,000 |
貴公司從事飼料製造業,本局於106年2月17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當時於貴公司廠區北邊及東邊排水溝發現廢魚油及廢料露天堆置,其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致廢棄物逸散、滲出、污染地面並散發惡臭。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6-040110 |
本案為貴公司一年內第2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款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新達里瓦寮二二之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6/12/14 |
臺南市 |
NT$6,000 |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5-12006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新達里瓦寮二二之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5/10/07 |
臺南市 |
NT$6,000 |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4-100104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新達里瓦寮二二之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2/10/24 |
臺南市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20條之1第1款 |
40-101-10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0條之1第1款,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三四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