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3/02/16 | 高雄市 | NT$24,000 | 貴公司清除車輛(708-BR)於111年3月25日9時清運「育冠行」之事業廢棄物(D-0299廢塑膠混合物)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仁武廠區)處理,經該廠發現該車載運廢棄物夾雜長度超過70公分以上且糾結不易散開之成綑廢棄物,依本局所轄各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第2條第2、4項及第3條第18項認定不宜代處理,予以退運在案,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12-02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楠梓區五常里楠陽路九五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3/02/16 | 高雄市 | NT$12,000 | 貴公司清除車輛(708-BR)於111年4月23日9時54分清運「舜盛行」之事業廢棄物(D-0299廢塑膠混合物)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由該廠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夾雜粉狀廢棄物傾卸於垃圾貯坑,該粉狀廢棄物係屬不得交由該資源回收廠處理之廢棄物,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12-02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楠梓區五常里楠陽路九五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07/02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110年5月5日來函申辦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變更,案附負責人由葉○○辦更為葉○○,惟查貴公司檢附高雄市政府核發之公司變更登記核准函,貴公司負責人已於110年3月23日變更為葉○○,卻未於變更(110年3月23日)後三十日內(110年4月23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44-110-07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楠梓區五常里楠陽路九五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9/07/10 | 高雄市 | NT$1,200 | 車輛行駛中,散落污染物,致污染地面。﹝車號:ZP-787﹞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8-07109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高雄市楠梓區五常里楠陽路九五號 |
移動污染 | 2012/10/08 | 高雄市 | NT$1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1-10001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楠梓區五常里楠陽路九五號 | |
移動污染 | 2011/02/23 | 高雄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0-02003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 | 高雄市楠梓區五常里楠陽路九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