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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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男 | 董事長 | 7.31% | 浩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陳俊吉 | 董事 | 9.36% | 大積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陳宗興 | 董事 | 8.54% | 巨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陳東陽 | 董事 | 12.19% | 群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陳冠煒 | 董事 | 12.19% | 群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戴慧芬 | 監察人 | 12.19% | 群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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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3/07/20 | 臺南市 | NT$216,000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12年5月25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硝酸鹽氮檢驗值76.5mg/L(標準值50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12-07002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中洲里中洲一五之二○號 |
水污染 | 2021/11/30 | 臺南市 | NT$126,000 | 貴公司一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委託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10年10月1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氨氮檢驗值246 mg/L,標準值150mg/L) 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10-1100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8條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中洲里中洲一五之二○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10/06 | 臺南市 | NT$60,000 | 貴公司一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8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一廠109年3至109年6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正確申報廢棄物(D-1801、D-2399)貯存情形;109年5至109年6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正確申報廢棄物(D-0701、D-0799、D-0899、D-1099、B-0221)貯存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9-100003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0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中洲里中洲一五之二○號 |
固定空污 | 2020/09/16 | 臺南市 | NT$100,000 | 本局於109年8月18日進行環檢警聯合稽查,派員至本市學甲區大順路168號貴公司一廠稽查,經查貴公司一廠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3)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473-00號),現場發現貴公司提供之M03製程109年1月份至6月份防制設備洗滌塔(A301)操作紀錄表未記錄每月氫氧化鈉加藥量,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20-109-09001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及附表一、二及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中洲里中洲一五之二○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6/06/23 | 臺南市 | NT$1,2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5-06017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臺南市學甲區民吉里中洲一五號之二○ | |
事業廢棄物 | 2015/09/30 | 臺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4-09014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民吉里中洲一五號之二○ | |
事業廢棄物 | 2015/09/30 | 臺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4-09014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民吉里中洲一五號之二○ | |
固定空污 | 2015/09/08 | 臺南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4-090010 | 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民吉里中洲一五號之二○ | |
營建工程 | 2015/09/01 | 臺南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23-104-090001 | 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5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民吉里中洲一五號之二○ | |
固定空污 | 2014/01/03 | 臺南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3-01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民吉里中洲一五號之二○ | |
固定空污 | 2012/08/16 | 臺南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20-101-08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3項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第1、2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學甲區民吉里中洲一五號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