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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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0/07/09 | 桃園市 | NT$200,000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M03)」操作許可證(環空操證字第H3042-04號),屬應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製造程序,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4月7日至貴廠進行排放管道(P003)稽查檢測,污染源熱媒鍋爐(E007)操作中,檢測結果顯示:排放管道P003粒狀污染物檢測濃度為151mg/Nm3,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1規定,粒狀污染物(重量濃度)燃燒過程不得大於100mg/Nm3,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裁處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9-0700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一五鄰工業四路一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