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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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17/10/17 | 臺中市 | NT$6,000 | 梧凰焊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3668-U7於106年09月20日14時38分至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田中站),經檢測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1.2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0.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檢測人員以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3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2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6-10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5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2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北斗鎮大新里新工路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