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 |
2022/12/17 |
桃園市 |
NT$12,000 |
案經本局111年11月8日派員至至貴事業(稽查地址: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一四鄰忠孝路645號)勘查,廢棄物貯存區(R-0201)已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惟無機性污泥(D-0902)貯存區仍堆置於廠區堆置場後方,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廠區配置圖不符,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前以111年9月5日桃環事字第1110071802號函裁處貴公司,並限期於111年10月31日前改善完成在案,惟貴公司於本局稽查時仍未提出廢清書變更申請,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罰,本次執行111年11月8日按次處罰。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1-12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一四鄰忠孝路六四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2/08/26 |
桃園市 |
NT$12,000 |
案經本局111年8月3日派員至現場勘查發現無機性污泥(D-0902)貯存區位於廠區堆置場後方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圖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1-08007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一四鄰忠孝路六四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2/08/26 |
桃園市 |
NT$12,000 |
另查廢棄物貯存區(R-0201)未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
40-111-08007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一四鄰忠孝路六四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12/28 |
桃園市 |
NT$12,000 |
貴事業所屬觀音廠工廠登記(編號:99623295)核准廠址為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18鄰草漯295號(工廠登記核准地號:觀音區草漯段1880、1881、1882、1883、1884、1884-1、1885、1901及1883-3地號,重測後為觀音區忠孝段622、625、623、615、617、616、618、629及613地號),惟與109年8月20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登載地號為觀音區草漯段1880、1881、1882、1883、1884、1884-1、1885、1886、1887、1888、1890及1901地號),再依桃園市政府110年11月25日府經工行字第1100311037號裁處書,經查獲貴事業所屬觀音廠擅自擴大廠區至觀音區忠孝段621、628、631及636地號等4筆土地涉違規使用,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0-12006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一四鄰忠孝路六四五號 |
固定空污 |
2021/12/27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廠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混凝土拌合程序(含堆置場)(M02)」(環空操證字第H3259-06號),有效期限至113年11月19日止,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5日派員至貴廠執行砂石廠公共安全聯合小組稽查,現場污染源擅自擴大廠區至觀音區忠孝段621、628、631及636地號等4筆土地違規使用,與工廠登記地號及前揭許可證核定地號內容不相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0-12002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一四鄰忠孝路六四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12/02 |
桃園市 |
NT$6,000 |
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之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0年1月至9月),發現貴事業觀音廠申報燃煤底灰(R-1107)為原料使用,惟現場製程及廢清書皆未有燃煤底灰;無機性污泥(D-0902)110年9月份尚有貯存239公噸,且迄今無清運紀錄,顯與現場貯存量不符,綜上所述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0-12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一四鄰忠孝路六四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12/02 |
桃園市 |
NT$12,000 |
案經本局110年11月5日派員至貴事業觀音廠現場勘查發現廢棄物貯存區(D-1099、D-0902及R-1106)未有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
40-110-12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一四鄰忠孝路六四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12/02 |
桃園市 |
NT$12,000 |
另查貴事業觀音廠之無機性污泥(D-0902)貯存區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等流入及滲透之設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
40-110-12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一四鄰忠孝路六四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12/02 |
桃園市 |
NT$6,000 |
貴事業觀音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修正「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13.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並取的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核准,查貴事業尚有產出廢鐵、廢漆桶及廢塑膠等,惟上開廢棄物未登載於廢清書之衍生廢棄物及廠區配置圖並取得核准即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0-12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一四鄰忠孝路六四五號 |
水污染 |
2021/11/30 |
桃園市 |
NT$30,000 |
未依核准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運作,核已違反水污法20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10-11003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一四鄰忠孝路六四五號 |
固定空污 |
2021/11/29 |
桃園市 |
NT$150,000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混凝土拌合程序(含堆置場)」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5日現場稽查時,依據「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逸散管理辦法)」及「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核結果如下:1.物料堆置區採自動灑水設備惟灑水範圍未涵蓋堆置區域,記缺失4點。2.採用密閉式輸送系統惟輸送管道有破損情形未完全密閉,記缺失4點。3.車行路徑鋪設混凝土惟表面覆蓋泥土髒污導致路面有明顯色差,記缺失4點。4.運輸車輛未清洗乾淨致公私場所門口及鄰近路面有運輸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記缺失4點。5.以上缺失點數共計16點。屬違規事實明確,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110-11004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一四鄰忠孝路六四五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1/10/11 |
桃園市 |
NT$1,2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0-1004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村草漯二九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