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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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空污 | 2023/08/09 | 苗栗縣 | NT$100,000 | 貴公司從事塑膠模生產作業,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6月16日執行固定污染源塑膠品塗裝程序(M01)排放管道(P001)異味污染物採樣,經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濃度值1740(標準1000)未符合排放標準。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12-08001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後龍鎮東明里下浮尾二四之五號 |
固定空污 | 2022/03/31 | 苗栗縣 | NT$100,000 | 貴公司從事塑膠模生產作業,領有塑膠品塗裝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苗府環操證字第K0916-02號),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2月16日執行督察查核時發現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吸附設備(A001)活性碳更換頻率及更換量為每35天更換1次,更換量為5公噸,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之廢氣處理程序原料(代碼:190217)活性碳110年1月至11月總計使用量為19.31公噸,又依貴公司現場提供之活性碳購買發票,110年1月至10月總計購買300公斤,使用量均未達35天更換1次量5公噸,貴公司未依核發之許可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款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1-03001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後龍鎮東明里下浮尾二四之五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2/01/12 | 苗栗縣 | NT$60,000 | 製程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閃火點小於攝氏60度廢液(C-0301),110年11月申報廠內貯存量為5.36公噸與現場查核貯存量4公噸明顯不符,及其貯存未依規定分類編號及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另其中有5桶亦未設置專門貯存場所。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4款 | 40-111-01002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第11條第1款、第11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後龍鎮東明里下浮尾二四之五號 |
固定空污 | 2015/01/12 | 苗栗縣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4-01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後龍鎮東明里下浮尾二四之五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4/12/04 | 苗栗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3-12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後龍鎮東明里下浮尾二四之五號 | |
移動污染 | 2010/06/25 | 新北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099-06009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項第1款第3目之1裁處。 | 苗栗縣後龍鎮東明里下浮尾二四之五號 | |
移動污染 | 2010/04/21 | 新竹縣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099-04008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 | 苗栗縣後龍鎮東明里下浮尾二四之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