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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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和明 | 董事長 | 27.82% | |
吳敏慧 | 董事 | 26.94% | |
張馨予 | 董事 | 23.37% | |
兆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監察人 | 0.00% |
案件類別 | 債務人名稱 | 債務人統編 | 契約啟始日期 | 契約終止日期 | 抵押權人名稱 | 抵押權人統編 | 擔保債權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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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抵押 | 梧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22977236 | 2009/05/14 | 2021/05/13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工業區分行 | 03557311 | 12,000,000 (新台幣) |
動產抵押 | 梧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22977236 | 1999/12/13 | 2014/12/13 |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03720209 | 17,700,000 (新台幣)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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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動模座材料及加工採購案 |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 102/01/28 | 899900.0 | 是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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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4/11/20 | 高雄市 | NT$6,000 | 所屬ADD-7187號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2.2 m-1,超過排放標準1.5倍,未超過2倍。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21-113-1106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南屯區工業區二十路一號 |
水污染 | 2024/10/24 | 臺中市 | NT$19,500 | 1.查貴公司為「梧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南屯區文山段195地號等2筆新建工程B113B72034-1」之開發單位,該工程位於臺中市南屯區文山段195地號等2筆土地,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即水污染防治法定義列管之營建工地),惟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已完工,已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11年4月1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之必要。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13-10002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南屯區工業區二十路一號 |
水污染 | 2020/04/01 | 彰化縣 | NT$26,000 | 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9-04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1月16日環署水字第1080003324號令修正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南屯區工業區二十路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