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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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 | 2021/11/04 | 桃園市 | NT$20,000 | 貴公司車輛(車號:S6-887)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21-110-110113 | 違反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之規定,並依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7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忠福里東園路二七之一號 |
固定空污 | 2020/09/07 | 桃園市 | NT$100,000 | 一、貴公司(中壢廠)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M02)」操作許可證。二、查貴公司(中壢廠)前述製程屬「第一、二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其污染源E201熱媒鍋爐之排放管道P201,檢測頻率為第3級,需每年進行氮氧化物濃度檢測,惟查貴公司(中壢廠)自108年3月19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後,109年3月18日前未依「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進行第1次定期檢測及申報,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20-109-09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忠福里東園路二七之一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9/04/29 | 桃園市 | NT$14,000 | 貴公司(中壢廠)產生之廢水委託台文針織股份有限公司處理,惟現場未裝設委託處理專用水錶,顯與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內容不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8-04002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中壢區忠福里東園路二七之一號一樓 |
水污染 | 2016/11/23 | 桃園市 | NT$90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5-11003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二○五巷六○號、六○之一號、六○之二號、六○之三號 | |
固定空污 | 2015/07/12 | 桃園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4-07002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二○五巷六○號、六○之一號、六○之二號、六○之三號 | |
水污染 | 2014/05/21 | 桃園市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30-103-05002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二○五巷六○號、六○之一號、六○之二號、六○之三號 | |
水污染 | 2013/10/28 | 桃園市 | NT$31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2-10003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二○五巷六○號、六○之一號、六○之二號、六○之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