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 |
2025/02/21 |
彰化縣 |
NT$6,000 |
貴公司從事皮革、毛皮及其製品製造業,資本額達新臺幣1,000萬元且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無機性污泥量大於100公噸/月,係屬應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遲於114年1月22日提出事業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設置申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款,爰依同法第55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處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40-114-02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社頭鄉松竹村鴻門巷二一○、二一○之一、二一○之二、二一○之三號 |
固定空污 |
2022/03/23 |
彰化縣 |
NT$100,000 |
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操作許可證,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1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貴公司於110年1月21日執行排放管道(P302)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1月22日執行粒狀物之定期檢測,依據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公私場所應於執行定期檢測前5日通知當地主管機關,並於定期檢測後30日以內,將檢驗測定結果作成紀錄,依規定格式填製報告書送達公私場所所在之當地主管機關以為申報,惟未依管理辦法規定30日內申報(110年2月20日及2月21日)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20-111-03001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社頭鄉松竹村鴻門巷二一○、二一○之一、二一○之二、二一○之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1/05/17 |
彰化縣 |
NT$6,000 |
公司(位於:本縣社頭鄉松竹村鴻門巷210、210-1、210-2、210-3號)從事皮革生產作業,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督察大隊110年3月3日現場督察時發現其廢水處理設施粗篩機產出之5個太空袋裝廢皮革(D-1699),於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40-110-05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社頭鄉松竹村鴻門巷二一○、二一○之一、二一○之二、二一○之三號 |
水污染 |
2021/04/20 |
彰化縣 |
NT$72,000 |
現場抽核檢測活性污泥池1(T01-08)SV30值為0及活性污泥池7(T01-14)之SV30為10%,均未符合許可登載範圍70%~9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30-110-04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社頭鄉松竹村鴻門巷二一○、二一○之一、二一○之二、二一○之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11/06 |
彰化縣 |
NT$6,000 |
貴公司址設本縣社頭鄉松竹村鴻門巷210號,本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嘉義縣溪口鄉柴林腳段123-2地號棄置盛裝不明液體之貝克桶案,案經南區大隊現場督察,貴公司104年至107年8月底向富昱實業有限公司購買TPN(貝克桶盛裝)數量約123桶(包含下游的代工廠商的TPN係由公司下單訂購,使用後之空的TPN貝克桶再由公司載回廠內,經清洗後再賣出),經查貴公司104年至107年僅有38件使用後之廢塑膠(空貝克桶)出售記錄,其餘的廢塑膠(貝克桶)流向不明,另貴公司雖於陳述意見時提供1頓空桶代回收統計表,惟貴公司經清洗之空貝克桶(廢塑膠桶)清除至廠外,於委託清除或再利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前,未先與再利用機構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或合法運輸業簽訂契約書,且對於廢棄物送往再利用機構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及再利用機構名稱,未作成紀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
40-109-11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社頭鄉松竹村鴻門巷二一○、二一○之一、二一○之二、二一○之三號 |
水污染 |
2016/07/06 |
彰化縣 |
NT$4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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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5-07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社頭鄉松竹村鴻門巷二一○、二一○之一、二一○之二、二一○之三號 |
水污染 |
2016/01/05 |
彰化縣 |
NT$5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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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4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5-01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及第18條之1第4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2項、第46條之1暨修正前「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本案事實發生於裁罰準則修正前,依行政罰法第5條規定,優先適用舊法)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1、9規定分別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社頭鄉松竹村鴻門巷二一○、二一○之一、二一○之二、二一○之三號 |
固定空污 |
2015/12/04 |
彰化縣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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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4-11001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社頭鄉松竹村鴻門巷二一○、二一○之一、二一○之二、二一○之三號 |
固定空污 |
2015/12/04 |
彰化縣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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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20-104-1100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社頭鄉松竹村鴻門巷二一○、二一○之一、二一○之二、二一○之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5/11/11 |
彰化縣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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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4-11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員林市三和里建國路三八巷三二號二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5/11/11 |
彰化縣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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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4-11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員林市三和里建國路三八巷三二號二樓 |
水污染 |
2015/10/14 |
彰化縣 |
NT$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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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 |
30-104-100015 |
核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且貴公司調整廢(污)水流向之行為、多日大量排放含有害重金屬鉻超過放流水標準廢水、一年內經二次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同法規定之情節,分別屬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1項第3、5、7款所稱違規情節重大,本府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命文到日起停工(廢水產生製程)。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社頭鄉松竹村鴻門巷二一○、二一○之一、二一○之二、二一○之三號 |
水污染 |
2015/08/25 |
彰化縣 |
NT$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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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4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4-08004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4項、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第45條第2項、第40條第1項、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社頭鄉松竹村鴻門巷二一○、二一○之一、二一○之二、二一○之三號 |
水污染 |
2015/01/19 |
彰化縣 |
NT$1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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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4-01002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社頭鄉松竹村鴻門巷二一○、二一○之一、二一○之二、二一○之三號 |
水污染 |
2013/03/14 |
彰化縣 |
NT$3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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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2-03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1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社頭鄉松竹村鴻門巷二一○、二一○之一、二一○之二、二一○之三號 |
水污染 |
2010/08/19 |
彰化縣 |
NT$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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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 |
30-099-08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彰化縣社頭鄉松竹村鴻門巷二一○、二一○之一、二一○之二、二一○之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