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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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耿宏 | 董事 | 36.00% |
案件類別 | 債務人名稱 | 債務人統編 | 契約啟始日期 | 契約終止日期 | 抵押權人名稱 | 抵押權人統編 | 擔保債權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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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抵押 | 振喬企業有限公司 | 23492864 | 2022/03/17 | 2032/03/17 | 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16844548 | 2,400,000 (新台幣)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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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24/12/06 | 臺南市 | NT$6,000 | 依據環境部資源循環署113年08月21日環循利字第113XX17146號函檢附疑似未確實申報營運紀錄之名單(輸入廢塑膠進行再利用之工廠),貴公司安X廠係屬輸入廢塑膠進行再利用之工廠,經本局於113年09月03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該廠未依規定申報廢塑膠(R-0201)113年01月至07月之營運紀錄,爰認定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申報上述廢棄物之營運紀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3-120014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定區港尾里港子尾一五之九號 |
事業廢棄物 | 2019/10/17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派員於108年9月4日前往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檢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以進口之廢塑膠進行再利用作業。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8-100013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定區港尾里港子尾一五之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