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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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估 | 2024/01/10 | 新北市 | NT$1,200,000 | 貴公司為「德山營建工程土石方資源堆置場設置許可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開發單位,本局至開發案現場執行監督作業,查無營運期間環境監測計畫、地質安全監測報告書及相關提送紀錄,其情形未依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公告事項三載:「施工期間及完工後,應依環境監測計畫內容,定期將監測報告輸送本府核備。」及環境影響說明書8-12頁表8.3-1環境監測計畫、附九-6頁內容切實執行。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13-010002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爰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暨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4點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光環路二段二八號九樓 |
環境影響評估 | 2017/10/19 | 新北市 | NT$1,200,000 | 貴公司檢送本案監測報告書僅提送至92年3月,後續未賡續依環境監測計畫內容執行暨提送監測報告書,未依88年8月核定環說書定稿本表3-1環境監測計畫及審查結論公告事項三載「施工期間及完工後,應依環境監測計畫內容,定期將監測報告書送本府核備。」之內容切實執行。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10-106-100003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暨「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4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峽區復興路三○之四號四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