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水污染 | 2025/01/07 | 桃園市 | NT$60,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1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違規情形如下:1.許可證核定之加藥量(次氯酸鈉)為0.001~0.004104公斤/每公噸廢水,惟查113年10月份至今之每日次氯酸鈉使用量皆介於10~19.5公斤,使用量皆超出水污染防治許證核定之加藥量。2.每日僅檢測T01-10放流槽之溶氧數值,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每日記錄T01-02曝氣沉砂槽、T01-06接觸氧化槽之溶氧數值。綜上,皆未依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 | 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 30-114-01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一段一一二號地下一、二樓及地上一至七樓 |
水污染 | 2025/01/06 | 桃園市 | NT$154,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放流水水質,113年11月11日(生化需氧量為82.7mg/L及化學需氧量為184mg/L)及同月23日(生化需氧量為44mg/L及化學需氧量為119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及化學需氧量100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4-01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一段一一二號地下一、二樓及地上一至七樓 |
水污染 | 2024/05/08 | 桃園市 | NT$60,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8日派員於貴公司放流口D01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19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3-05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一段一一二號地下一、二樓及地上一至七樓 |
水污染 | 2020/06/12 | 桃園市 | NT$60,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9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36mg/L、懸浮固體:42.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懸浮固體:30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9-06001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一段一一二號地下一、二樓及地上一至七樓 |
水污染 | 2020/05/15 | 桃園市 | NT$147,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36mg/L、懸浮固體:42.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懸浮固體:30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9-05001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一段一一二號地下一、二樓及地上一至七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