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廢棄物 |
2024/08/28 |
桃園市政府環 |
NT$1,200 |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龜山一路與忠義路三段交叉口,案經本局環境管理處龜山區中隊於113年6月3日4時52分稽查,查獲貴公司自用大貨曳引車(KEM-6555)駕駛任意拋棄一般廢棄物(檳榔汁),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13-08058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屏東縣萬丹鄉四維村丹榮路九九六號二樓 |
事業廢棄物 |
2022/08/15 |
高雄市 |
NT$24,000 |
案係「OOOO有限公司」清運車輛(車號:OOO-OOOO)111年4月28日14時37分許載運貴公司之廢棄物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該廠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含有粉狀廢棄物進廠傾卸於垃圾貯坑,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所轄各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三、(七)規定,上開廢棄物清除處理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40-111-08001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大業街一、三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09/10 |
高雄市 |
NT$24,000 |
「善星企業有限公司」清除車輛(328-Y9)於110年7月23日8時31分清運貴公司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事業廢棄物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傾卸於垃圾貯坑,經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其廢棄物為粉狀廢棄物,該粉狀廢棄物係屬不得交由該資源回收廠處理,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貴公司產生之粉狀廢棄物,未於清除前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44-110-09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大業街一、三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03/16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8年3月20日至貴公司稽查,發現再利用廢棄物貯存區存放廢照明光源(R-2405),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惟未辦理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4-110-03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大業街一、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9/08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09年1月13日16時36分許發生垃圾貯坑火災及垃圾吊車A受損事件,查看當日監視器畫面初判為善星企業有限公司車輛(Z2-709)清運貴公司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D-0299),於109年1月13日16時19分許載運具引燃性粉末廢棄物進廠傾卸(聯單編號:S20A365810900010),後續該廢棄物投入料斗時,造成塵爆及燃燒,同年1月14日17時32分善星公司人員至本廠查看監視器畫面,現場確認所清運廢棄物肇災無誤,經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經查貴公司上開粉狀廢棄物清除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
40-109-09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大業街一、三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4/28 |
高雄市 |
NT$6,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9年2月5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將部分廢資訊物品堆置貯存於屏東縣、萬丹鄉丹榮路539號鐵皮廠房內,惟其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廢棄物皆為本市大寮區大業街1、3號地點廠內貯存,貴公司未依規定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增加廠外貯存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4008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大業街一、三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4/10 |
高雄市 |
NT$60,000 |
本局108年1月15日會同南區督察大隊專案稽查,發現貴公司汞及其化合物(總汞)(代碼:C-0101)106年11月至12月及107年2月、9月,產出量超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0.037公噸/月)百分之十以上;另不含塑膠、橡膠或油脂之廢馬達(代碼:D-2504)、多氯聯苯重量含量低於百萬分之五十且不含油脂之廢變壓器、廢電容器(代碼:D-2507)、廢電線電纜(以物理處理法處理者)(代碼:D-2601)、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代碼:E-0217)申報自行處理,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填報之委託處理不符,惟未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4-108-04001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6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大業街一、三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4/10 |
高雄市 |
NT$60,000 |
本局108年1月15日會同南區督察大隊專案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料回收產生之廢螢光粉(代碼:A-8501)106年11月至12月及107年2月;汞及其化合物(總汞)(代碼:C-0101)106年12月及107年3月至4月;鉛及其化合物(總鉛)(代碼:C-0102)107年4月;含汞之廢照明光源(燈管、燈泡)(非屬公告應回收廢棄物者),且乾基每公斤汞濃度達二百六十毫克以上者(代碼:C-0173)107年10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8-04001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6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大業街一、三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4/10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8年1月15日會同南區督察大隊專案稽查,貴公司資訊再生料及廢棄物貯存區中,發現廢電線電纜(代碼:D-2601)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44-108-04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大業街一、三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4/10 |
高雄市 |
NT$12,000 |
本局108年1月15日會同南區督察大隊專案稽查,經查貴公司不含油脂五金廢料貯存區中,發現堆置拆解馬達衍生之廢鋁,與處理許可證附錄一廠區配置圖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08-04002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大業街一、三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2/15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7年11月21日執行大發工業區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廢塑膠混合物(代碼:D-0299)107年7月至9月,廢紙混合物(代碼:D-0699)107年1月及107年7月至9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8-02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大業街一、三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02/14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7年11月21日執行大發工業區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廢塑膠混合物(代碼:D-0299)106年10月、12月及107年2月至9月,產出量超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0.6公噸/月)百分之十以上,惟未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4-108-02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大業街一、三號 |
固定空污 |
2018/12/19 |
高雄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於本市大寮區過溪里大業街1、3號從事未分類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1)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657-02號),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7年11月21日執行稽查時發現,袋式集塵器A002未依許可核定內容1年更換1次;活性碳吸附設備A003更換頻率及使用量(許可核定每6個月1次,160~440kg/次)、活性碳吸附設備A004更換頻率及使用量(許可核定每6個月1次,40~110kg/次)、活性碳吸附設備A005未依許可核定更換頻率置換及未記載更換紀錄,貴公司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12003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大業街一、三號 |
一般廢棄物 |
2017/08/04 |
高雄市 |
NT$60,000 |
於進行回收燈管卸貨時不慎發生1箱廢照明光源傾倒破損,致螢光粉逸散。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
41-106-080342 |
違反「廢照明光源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9條第1款暨「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大業街一、三號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15/07/14 |
高雄市 |
NT$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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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照明光源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9條第1款 |
45-104-070002 |
違反廢照明光源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9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大業街一、三號 |
固定空污 |
2014/07/04 |
高雄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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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3-07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大業街一、三號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4/06/18 |
高雄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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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3條 |
34-103-060002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3條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4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萬丹鄉四維村丹榮路九九六號二樓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14/04/15 |
高雄市 |
NT$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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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照明光源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9條第1項第1款 |
45-103-04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及廢照明光源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9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萬丹鄉四維村丹榮路九九六號二樓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13/07/04 |
高雄市 |
NT$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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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照明光源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1項第1款 |
45-102-07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及廢照明光源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大業街一、三號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13/07/04 |
高雄市 |
NT$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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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照明光源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9條第1項第1款 |
45-102-07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及廢照明光源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9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大業街一、三號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13/07/04 |
高雄市 |
NT$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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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照明光源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9條第1項第1款 |
45-102-07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及廢照明光源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9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大業街一、三號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13/01/08 |
高雄市 |
NT$60,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照明光源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9條第1項第1款 |
45-102-01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所訂「廢照明光源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二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大業街一、三號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12/10/30 |
高雄市 |
NT$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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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 |
45-101-10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所訂「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過溪里大業街一、三號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1/05/25 |
屏東縣 |
NT$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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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0-05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屏東縣萬丹鄉四維村丹榮路九九六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