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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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淑妹 | 董事 | 45.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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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 | 2023/07/12 | 彰化縣 | NT$60,000 | 脫膜製程有產生廢水流至T01-1抽水站,而烘乾製程則不會產生廢水,故無廢水流至T01-1抽水站,現場流程已與許可證登載流程內容不符,貴公司未依上開簡易排放許可文件之登記事項運作。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2-07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埔鹽鄉南新村好金路三巷二九之二號 |
水污染 | 2023/07/12 | 彰化縣 | NT$10,000 | 現場水表形式實際為[07]電磁式流量計,惟簡易排放許可文件登載為[01]水表,已與許可證登載事項不符。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30-112-07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埔鹽鄉南新村好金路三巷二九之二號 |
水污染 | 2023/07/12 | 彰化縣 | NT$10,000 | 109年5月29日至109年12月期間,T01-6加壓浮除槽之壓力及T01-8接觸氧化槽之溶氧,未依規定每日確實記錄操作參數。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12-07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埔鹽鄉南新村好金路三巷二九之二號 |
水污染 | 2018/10/25 | 彰化縣 | NT$504,000 | 107年7月13日稽查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49mg/L(放流水標準30mg/L)超過0.63倍及化學需氧量349mg/L(放流水標準100mg/L)超過2.49倍;另本縣環境保護局107年8月3日稽查於放流口採樣,經採樣檢測結果PH值9.6(放流水標準9)、懸浮固體67mg/L(放流水標準30mg/L)超過1.23倍及化學需氧量356mg/L(放流水標準100mg/L)超過2.56倍。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7-100014 |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因違規原因具有從屬關係,爰本府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2年6月18日環署水字第1020051140號函及同法第40條第1項、第73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埔鹽鄉南新村好金路三巷二九之二號 |
水污染 | 2018/05/22 | 彰化縣 | NT$1,660,000 | 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濃度44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30mg/L)13.67倍,化學需氧量濃度47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00mg/L)3.7倍;另查pH調整池操作參數氫離子濃度指數量測設施,非屬連續自動記錄者,未每日記錄其操作參數值1次;廢(污)水(前)處理設施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未按次記錄,每月統計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7-050040 |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埔鹽鄉南新村好金路三巷二九之二號 |
水污染 | 2017/12/18 | 彰化縣 | NT$142,000 | 一、於放流口採樣送驗,生化需氧量為36.4mg/L,超過放流水標準(30mg/L)。二、現場查核廢水處理設施,增設調勻池4桶槽(每桶槽6公噸)、最終沉澱池1桶槽(6公噸)及污泥脫水機1台,另廠內使用地下水作為製程用水,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30-106-120022 |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第14條第2項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2項、第45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埔鹽鄉南新村好金路三巷二九之二號 |
水污染 | 2013/08/14 | 彰化縣 | NT$15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2-08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埔鹽鄉南新村好金路三巷二九之二號 | |
水污染 | 2013/04/19 | 彰化縣 | NT$17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2-04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埔鹽鄉南新村好金路三巷二九之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