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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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污染 | 2024/05/06 | 高雄市 | NT$12,000 | 一、本局人員於113年1月4日23時31分至貴公司旁(大勇路76巷)進行噪音量測,量測值為61.3分貝,背景音量為47.9分貝,兩者相差逾10分貝,故不予修正,其值已逾第三類噪音管制區夜間營業場所管制標準值52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依法限期改善至113年2月1日23時0分。 二、本局於113年3月5日23時30分再至前次地點進行噪音量測,量測值為59.3分貝,背景音量為42.6分貝,兩者相差逾10分貝,故不予修正,其值仍逾噪音管制標準值(逾7.3分貝),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依法舉發並予以裁處。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22-113-050002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鹽埕區大勇路八○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