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億精密鑄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4/15 , 02: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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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詹秀滿
統一編號
24579017
成立日期
2014/05/27
資本額
55,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55,000,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04-26818898
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幼三路3號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詹秀滿 董事長 0.00%
林錦燕 董事 0.00%
鄭斐文 董事 5.00%
鄭郁陵 監察人 15.00%
營業項目
  • 未分類其他金屬加工處理(254999)
  • 其他未分類金屬製品製造(259999)
  • 公司歷程
  • 公司名稱變更為冠億精密鑄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23/08/24
  • 公司名稱變更為冠億精密鑄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前名稱:冠億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15
  • 資本額變更為55,000,000
    2020/11/27
  • 公司名稱變更為冠億精密鑄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06/30
  • 資本額變更為40,000,000
    2016/03/25
  •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動產抵押 冠億精密鑄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4579017 2019/11/22 2029/12/31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05072925 12,000,000 (新台幣)
    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時間 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5 - - -
    2024 01-12 0萬 0~50萬
    2023 01-12 0萬 0~50萬
    2022 01-4 0萬 0萬
    2021 01-12 0萬 0~50萬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臺中市_生產中 1
    總數量 1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 公示催告
    2018
  • 除權判決
    2018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固定空污 2024/12/31 臺中市 NT$320,000 本局於113年9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鋼鑄造程序(M01)領有本局核發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字第1258-01號),有效期限為110年3月10日起至112年4月12日止。依據貴公司操作紀錄表許可證失效後尚未取得核准試車期間(112年4月13日至113年3月7日)有逕行操作情形,貴公司未依規定申請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20-113-120056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三路三號
    固定空污 2024/12/31 臺中市 NT$100,000 查貴公司領有鋼鑄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604-00號),本局於113年9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現場製程運作中,查有下列違規事項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一)E004震動脫殼機作業時未密閉操作,與許可核定密閉操作內容不符。(二)A201洗滌塔監視儀表之pH值為7.36(核定值9-11);洗滌液流率為64L/min,經換算後為3.9m3/hr(核定值6-15m3/hr),已逾許可核定數值之10%容許範圍。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20-113-120057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三路三號
    固定空污 2021/01/19 臺中市 NT$100,000 查貴公司領有鋼鑄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258-00號),本局於109年11月19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發現下列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之情事,違規事項如下:(一)現場E006研磨作業區運作中,惟防制設備A003旋風集塵器及A004振動式集塵器未開啟。(二)E015浮砂桶區,現場增設1桶(許可核定4桶,現場共5桶),且現場運作中。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20-110-010041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幼三路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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