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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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哲宇 | 董事 | 100.00%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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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 | 2019/10/21 | 桃園市 | NT$6,000 | 依本局108年3月15日至貴公司所在地稽查廢棄物現況,與貴公司108年8月16日函報清理完成之廢棄物數量不符,經本局108年9月26日請貴公司到案說明,經貴公司表示約5包太空包之廢電線電纜以家庭雜線名義販售給不明回收業者,且無法提供廢棄物委託清理合約,爰本局認定貴公司未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予以妥善清理該批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40-108-10003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桃園市楊梅區楊明里中山北路一段三九○巷四五弄二二號二樓 |
事業廢棄物 | 2019/05/16 | 桃園市 | NT$60,000 | 本局於108年3月15日前往貴公司位於本市新屋區長祥路461號廠房稽查,經查貴公司有從事事業廢棄物(廢電線等)貯存及處理之情形,經查貴公司未領有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且並未在本市轄內設有貯存場即逕行貯存及處理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40-108-05003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楊明里中山北路一段三九○巷四五弄二二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