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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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大魯閣草衙道體驗中心租賃」採購案後續擴充 |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109/04/01 | 9589125.0 | 是 |
「高雄大魯閣草衙道體驗中心租賃」採購案 |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107/06/26 | 17173800.0 | 是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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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 | 2024/01/17 | 高雄市 | NT$1,200 | 積水容器(帆布)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13-01067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高雄市前鎮區中安路一之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9/15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09年7月22日上午8時46分平台檢查「運鴻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清運車輛(車號KEB-9666),清運貴事業之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聯單編號: E54A703310900136),發現夾雜油漆鐵桶3只,且含有易燃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達126ppm,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5款、第8款暨高雄市南區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第壹、二、五點規定,已部分遣返,上開油漆鐵桶廢棄物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9-09003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中安路一之一號 |
事業廢棄物 | 2020/07/08 | 高雄市 | NT$6,000 |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4月17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107年6月至7月及107年9月至108年1月廚餘(R-0106),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9-07003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中安路一之一號 |